山东省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
在刚刚出台的今年省委1号文件中,山东省委、省政府主要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
一、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和补贴力度。增加总量、优化存量、用好增量、加强监管,确保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以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为重点,继续加强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创新完善扶持政策,大力支持农业合作化、产业化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政策,稳步推进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小麦、玉米、水稻、棉花四类主要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落实花生、马铃薯、畜牧良种补贴政策,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继续实施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和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支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重点扶持大型机械购置和农机合作社发展。推进农机以旧换新试点。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各类金融机构都要加大支农力度。建立农村金融改革协调机制,引导各类金融资源向农业农村聚集。改善农村支付服务条件,畅通支付结算渠道。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实现县域全覆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落实县城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农户贷款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优先满足农户信贷需求。加强涉农信贷与保险协作配合,创新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拓宽有效抵押物范围。积极支持渔民利用海域使用权和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抵押贷款。加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完善林业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开展大型设备实施的融资租赁业务,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业基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成立省级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为龙头企业、合作组织提供贷款担保。继续对农业保险县的小麦、玉米、棉花等保险品种给予补贴,根据实际适时扩大农业保险品种,切实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三、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新农村建设。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所有公共服务部门都要把职能延伸到农村社区,国有经营性单位和服务组织都要把服务网点延伸到农村社区。各行各业制定发展规划、安排项目、增加投资要主动向农村倾斜。鼓励城市各类企业和经营组织发挥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优势,参与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兴办各类公益性和经营性项目,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管护费用补贴等政策。鼓励城市初加工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向小城镇和农村社区转移,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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