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法是通过和解或调和的作用以祛除病邪为目的的一种治法,是中医治疗八法之一。它不同于汗、吐、下三法的专事攻邪,又不同于补法的专事扶正,其具体内容包括和解、调和、平和等。本文带大家具体了解一下这一治法——
和法分类
1.和解之法
和解之法是指和里解表之法,专用于治疗邪在半表半里的证候。如《伤寒明理论》说:“伤寒邪气在表者,必渍形以为汗;邪气在里者,必荡涤以为利。其于不内不外,半表半里,既非发汗之所宜,又非吐下之所对,是当和解则可以矣。小柴胡汤为和解表里之剂也。”所以和解是专治病邪在半表半里的一种方法。
2.调和之法
调和之法是指调节人体功能,使归于平复之意。正如戴天章所说:“寒热并用谓之和,补泻合剂谓之和,表里双解谓之和,平其亢厉谓之和。”调和之法适用于脏腑气血不和,或寒热混杂,或虚实互见的病证。
3.平和之法
其特点是“无致邪,无失正”(《素问·五常政大论》),中正和缓,遣方用药,牢记“平其亢厉”,刻刻以顾护正气为念。如《伤寒论》中对某些经过发汗、涌吐、攻下,或自行吐利而余邪未解的病证,采用缓剂或峻剂小量分服,使余邪尽除而不重伤其正;或内伤杂病,顽疾久损,虽有正气大伤,亦有顽邪留滞者,每欲扶正则资邪,每攻邪又伐正,则和法可矣。故又可称其为缓和、柔和、中和之法等。
凡邪在少阳、募原,以及肝脾不和,肠寒胃热,气血失调,营卫不和等致病时,都可用和法,祛除寒热,调其偏盛,扶其不足,使病去人安。所以和法的范围较广,分类也多,其中主要有和解少阳、透达募原、调和肝脾、疏肝和胃、分消上下、调和肠胃、平剂缓调等。
常用和法方剂
1.和解少阳
小柴胡汤:功能和解少阳,主治少阳证。
大柴胡汤:功能和解少阳,内泻热结,主治少阳兼阳明证。
蒿芩清胆汤:功能清胆利湿,和胃化痰,主治少阳湿热痰浊证。
2.调和肝脾
四逆散:功能透解郁热,疏肝理脾,主治热厥证。
逍遥散:功能疏肝解郁,健脾养血,主治肝郁血虚证。
白术芍药散:功能疏肝补脾,主治肝郁脾虚证。
3.调和肠胃
半夏泻心汤:功能和胃降逆,开结除痞,主治寒热错杂之痞证。
柴胡陷胸汤:功能和解少阳,清化痰热,主治邪踞少阳,痰热互结于心下证。
4.治疟
截疟七宝饮:功能燥湿祛痰,主治疟夹痰湿证。
达原饮:功能开达膜原,辟秽化浊,主治温疫或疟痰邪伏膜原证。
何人饮:功能补气血,祛疟邪,主治久疟气血两虚证。
和法临床应用注意事项
1.邪在表或里者不用
凡属邪在肌表,或表邪已全入里者,均不宜使用和法。因病邪在表,误服和解之剂则可引邪入里。
2.虚者不用
脏腑极虚、气血不足之寒热病证不宜使用和解之法,恐延误病情。如程钟龄所言:“内伤劳倦,内伤饮食,气虚血虚,痈肿瘀血诸症,皆令寒热往来,似疟非疟,均非柴胡汤所能去者,若不辨明证候,切实用药,而借此平稳之法,巧为藏拙,误人匪浅。所谓不当和而和者此也。”
3.权衡用之
临床应用和法,最忌墨守拘泥,凡有当和则和者,必详寒热之多寡,禀赋之虚实,脏腑之燥湿,邪气之兼并,方能应手而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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