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人事档案的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符的,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以档案年龄为准。
在人事档案中,能够与退休相关记载有:招工表、转正定级表、连续工龄审定表。这些记录,直接关系到退休养老金的金额。所以,当身份证与档案记载不一致时,必须以档案记载为准。
档案记录,除了笔误的因素之外,基本上可以认定为人为造假。
造假的情况一般多见于上世纪90年代及以前。那个时候,没有计算机网络,身份证是第一代身份证,它没有与社保挂钩。档案材料造假,要比身份证造假更容易操作。人们造假的目的一般是为了招工、当兵等等。
既然造了假,就要承担造假的后果,这也是退休年龄认定以档案记载为准的原因之一。
现在是计算机联网了,身份证号即是社保卡号,在年龄上虚报已经不可能了。
办理完退休手续之后,档案记载的年龄几乎没有意义了,之后办什么事情都会以身份证记载为准,比如申领高龄津贴、各种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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