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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桂林不动产登记发力了!10个工作日内办结,最多跑一次!

喜大普奔!

苦等两年终于提速了!
桂林不动产登记迎来实质性进展
办证缩短至10个工作日
最多跑一次!

桂林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挂牌!


近日,大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破解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提高办事效率,桂林市将原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涉及的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权籍调查、国土档案和房产档案等机构进行整合,组建了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6月27日上午,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在象山区民主路万寿巷40号正式挂牌成立。大居了解到,此次揭牌后,将通过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一体化”运行,构建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新模式。

办证缩至10个工作日,最多跑一次!


今天下午(7月4日),大居来到了位于万寿巷的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大居在现场看到,为方便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提高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效率,该中心在受理大厅配备了叫号机等设备。办事群众在咨询台提交申请材料,经工作人员预审合格后直接在咨询台取号,随后到休息区排队等候,登记中心业务受理井然有序。

据了解,实行“一窗受理”模式后,老百姓办理不动产业务由原来要跑交易、档案、税务、权籍、不动产5个部门,现在只需要到不动产综合受理窗口,填一张表,取一次号,交一套材料,就能办理完交易、缴税、权籍调查等全部业务,再通过邮政EMS快递送证,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办理时限也大幅缩短,由整合前5个部门累计38个工作日(不含权籍调查时间),缩短到10个工作日。预告、抵押、注销、变更等较简单的登记办理时限缩短到5个工作日(不含权籍调查时间)。

窗口全覆盖,实行全城通办!


此外,本次调整后不仅流程简化,时限缩短,办理窗口也将进一步扩大。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将采取“窗口设置全覆盖”,在临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的同时,在市象山区万寿巷及象山区、七星区、秀峰区、叠彩区、雁山区、临桂区各城区国土分局设置对外服务窗口,实行全城通办。也就是说,以后大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办理窗口啦!

未来,还将引入互联网+


据大居了解,下一步,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将加快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引入“互联网+”手段,切实让办事群众感受到“排一次队、跑一次路、办好一件事”所带来的便利,将“服务桂林经济、服务全市人民”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化于效”,相信桂林不动产登记将进一步便利市民。

最后,大居要提醒大家:在进行不动产登时,耗时最长的就是不动产权籍调查,这也是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长的原因,所以,大家提前把需要的材料准备好,就能大大提高办理的效率了!

一:什么是不动产权籍调查?


不动产权籍调查是不动产登记的基础工作,权籍调查成果资料经不动产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以地籍调查为基础、以宗地为依托,开展的土地、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权籍调查,可避免因调查基础不一而可能导致的权利重叠、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有助于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哪些情形需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

1、不动产产权首次登记的;
2、不动产界址、空间发生变化的不动产产权变更、转移等登记的;
3、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已经分别办理土地、房屋或其他不动产权籍调查,但不动产界址、空间发生变化的;
4、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已经分别办理土地、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登记,但未进行权籍调查或者无法提供权籍调查成果的均需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

三:办理不动产权籍调查所需材料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籍调查(首次登记)
  1.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2.权属来源证明材料(视权属取得情形选择下列之一提交):
  ⑴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提交土地出让合同;
  ⑵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
  ⑶以租赁方式取得的,提交土地租赁合同;
  ⑷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取得的,提交作价出资(入股)批准文件;
  ⑸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提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籍调查(变更登记)
  1.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的证明材料:
  ⑴权利人的身份证明;
  ⑵土地坐落变更证明;
  ⑶土地面积、界址范围变更证明;
  ⑷土地变更用途或权利期限变更的,提交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⑸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国有建设用地的,提交有权机关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
  ⑹共有人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籍调查(转移登记)
  1.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
  3.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转移的证明材料;
  4.申请划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应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文件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权籍调查(首次登记)
  (一)商品房首次登记
  ⑴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⑵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宗地图;
  ⑶规划部门定点文、定点图;
  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⑸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单或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⑹公安部门、地名委员会等有权机关出具的房屋地址证明;
  ⑺经有权机关备案的房屋施工平面图;
  ⑻备案的房屋实测报告。
  (二)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集资房首次登记
  ⑴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⑵《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项目确认书》;
  ⑶关于项目以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批复或对集资建房的批复;
  ⑷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宗地图;
  ⑸规划部门定点文、定点图;
  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单或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⑻经有权机关备案的房屋施工平面图;
  ⑼公安部门、地名委员会等有权机关出具的房屋地址证明;
  ⑽备案的房屋实测报告。
  (三)除商品房、市场运作房、集资建房外,单位、社会团体及自然人等新建房屋首次登记
  ⑴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⑵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宗地图(如只取得用地批文的,还需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材料。);
  ⑶规划部门定点文、定点图;
  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⑸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单或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⑹公安部门、地名委员会等有权机关出具的房屋地址证明;
  ⑺经审核备案的(实测)房屋测绘成果报告;
  ⑻经有权机关备案的房屋施工平面图。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权籍调查(变更登记)
  1.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2.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
  3.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视变更情形选择下列之一)提交:
  ⑴权利人身份变更的材料;
  ⑵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需提交:①属部分土地收回引起房屋面积、界址变更的,提交人民政府收回决定书;②改建、扩建引起房屋面积、界址变更的,提交规划验收文件和房屋竣工验收文件;③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房屋灭失的,提交部分房屋灭失的材料;④其他面积、界址变更情形的,提交有权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⑶用途发生变化的,提交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提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和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⑸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关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
  ⑹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权籍调查(转移登记)
  (一)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
  ⑴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⑵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⑶商品房买卖合同;
  ⑷房屋交易与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表;
  ⑸拆迁换权转移的,提交登记征收补偿协议、拆迁安置协议。
  (二)二手房转移登记
  ⑴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⑵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⑶不动产转移资料;
  ⑷房屋交易与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表。
  (三)二手房变更登记
  ⑴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⑵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⑶不动产变更资料;
  ⑷房屋交易与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表。
  (四)职工购买单位房改房、集资房转移登记
  ⑴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⑵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⑶桂林市出售公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计价核定表(三)或原购公有住房由部分产权过渡到完全产权衔接表(如集资房,提供分户核定表);
  ⑷买卖契约(集资协议或合同)。

七、抵押权权籍调查
  ⑴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核原件存复印件);
  ⑵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
  ⑶房屋交易与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表。

八、预告登记权籍调查
  ⑴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⑵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宗地图;
  ⑶规划部门定点文、定点图;
  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⑸经有权机关备案的房屋施工平面图;
  ⑹备案的房屋预测报告。

(注明:权籍调查内容整理自网络,最终请以官方规定为准。)

真正的便民利民政策

就是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出发
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经历将近2年的“磨合”
桂林不动产登记服务终于有改进了
希望这次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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