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全国拆迁全面开展,许许多多被拆迁人通过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房屋价值所在,因不满意补偿款从而走上维权道路。被拆迁人维权之初“收集保存证据”这是重中之重的一件大事,所以政府部门在房屋拆迁刚刚开始之时,广大被拆迁人就要注意证据的收集与保存,那么什么证据在拆迁过程中才是重要的吗?对于今后维权道路最有利?对此,今天我给大家总结一下,希望对广大被拆迁人有所帮助。
每一个地方拆迁的程序各不相同,公示拆迁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宣传册、明白纸、拟拆迁公告等等,更有甚者什么程序手续都没有,上来就挨家挨户谈补偿,这时您就要保存好有效的原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公证书、买卖契约、户口簿、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等等能证明土地、房屋及经营的证明原件,收集保存越齐全对于以后维权道路越有利,总之尽可能收集保存完善自身有利证据。
拆迁之始,拆迁办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公示公告相关的文件,如拆迁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宣传册、明白纸、拟拆迁公告等等与拆迁有关的通知、公开信、安置补偿实施细则或办法、拆迁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征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征收决定公告及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银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与拆迁办沟通时,注意做好录音,有些话可能作为将来维权的筹码。当然有些证据很难收集,可以通过维权聘请专业律师调取取证。
房屋的评估报告也是证据之一,如拆迁办不给可以通过拍照留下证据,房屋拆迁的法律知识专业性很强,莫要通过读、看一些文章法律法规自己走上维权道路,您这是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当儿戏。建议及时与专业律师沟通联系,做好证据的收集与保存,为以后拆迁补偿利益最大化而努力进取。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