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谈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老百姓有行使听证会的权利,今天我们就聊一聊什么是听证会,在什么情况下被拆迁人有听证会的权利?房屋拆迁历程中听证会去哪儿了?
听证会含义
听证会是拆迁部门作出行政决定之前,就行政决定事项召开听证会,听取被拆迁人意见,根据其意见作为房屋拆迁补偿方案的重要参考依据。拆迁部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
听证会申请机关
再次重申听证会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职权或者依当事人的申请组织听证的。房屋拆迁听证会一般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评估机构、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房地产评估及涉及拆迁其他问题的专家组
参加人员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参加人包括拟听证事项经办机构的指派人员、听证会代表、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
听证会须知
主管部门对房屋拆迁事项举行听证的,应当在举行听证会30日前,向社会公告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内容和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听证会后续
拆迁部门应当在举行听证会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听证笔录制作包括下列内容的听证纪要: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二)听证事项的说明;
(三)听证会代表的意见陈述;
(四)听证事项的意见分歧;
(五)对听证会意见的处理建议。
国土资源部门应举行听证会或告知被拆迁人听证权。听证会一般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其内容:被征收土地用途、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等。让广大利害关系人提出房屋拆迁相关意见,以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因拆迁涉及的问题较为专业,因此建议您聘请专业做征地拆迁律师来帮您处理所遇到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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