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我写过几篇关于税收的文章,有些发表了,有些被很多平台拒绝发表。本来这是个敏感问题,作为小老百姓,我不想多说,前两天有网友看到我前期的文章,留言要求再说说,既然这样我就再来两篇。
疫情期间,国内发放了很多消费券,而发达国家更多的是直接发现金。产生差异的原因之一就是,别人有个人纳税的数据作为发放的制定标准,相对精准的发现金补贴给疫情期间最需要救助的“穷人”。而我们的上述数据还不能作为严谨的发放标准。
先说说间接税的前生,这个历史就悠久了,周厉王实行“专利”政策,管仲的“官山海”,再到桑弘羊的“盐铁专营”。虽然当时不叫流转税,但实际上就是通过官方的加价,转移后作为财政收入,和现代税制上的流转税并无本质的区别。目的当时几乎只有一个,让老百姓看不出来国家在收税,隐形的弄到政府所必需的收入了。
再说说现在国内间接税的产生,刚改革开放时,国企改革,政府的财政支出仍然不小,也想过所得税的,但是回头看看一堆等着关门的国企,领导些心还是比较凉的,怎么办?他们就想到了流转税,当时还不叫增值税,叫工商税。直到1984年才改革成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由此开始了增值税为主的中国税制,其占比约为总税收的40%。另一个大头是企业所得税,差不多要占到20%,个人所得税一般占比不到10%。
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为主的税制对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性来说肯定是明显优于所得税为主,特别是流转税中普遍性征收的增值税,不管赚不赚钱,一动货物就要征税,所以只要社会经济还在转,财政收入就妥妥的。同时民众只感觉到物价不便宜,而不便宜的因素除了税,还有房租等大头,也就不是太反感了。
但间接税同时也带来一堆问题:至少有,与提供要素保障的国企(水、电、气、成品油、金融服务)对企业形成双重压力,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企业能轻松支付税收和要素的加价,但经济一旦下行,甚至是低速增长,就会造成企业负担过重。间接成本的大量摊入,导致国内部分商品价格偏离价值较大,使很多行业的市场机制失效,因此需要政府管制,而管制又会带来新的问题。民众对政治的兴趣不大,因为不是从他们手上收的税,他们普遍对政府开支保持沉默,导致普遍性的监督失效,这就是相当部分的反贪案例都是从搞成公众事件后才爆发的原因。
今天就简单回顾到这里,我们下篇再来说难点在哪里,机遇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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