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向房东接房,倒贴装修、家具等过后低价向租客出租。别不信,这就是这几年长租公寓行业抢房子、抢客户时的标准做法。
明眼人一看这就是不能持续的业务,但由于后续租客的增加,和长收短付(收租客一年,按月或按季给房东付租金)等模式的采用的,相当一段时间以来,他们的现金流还不错。
但是纸总是包不住火的,在租客数量增长停止甚至因为疫情等特殊原因下降以后,他们的现金流就出现了问题。庞氏骗局最怕的是业务增加降下来,但租房这个行业,高速增长的时间还真没有想象的那么长。
于是跑路的、破产的各种租赁公司把房东和租客都弄在了两难的位置上。房子当然还在,房东损失的就是一些月份的房租;租客呢,又可能被房东赶出来或者还要重新交房租,也是损失一段时间的房租。就跟打牌一样,赢钱的都走了,几个输了的怎么打好像也赢不回来了。
好多人主张取消“二房东”这种弄高生活成本,弄高经营成本的经营主体。对于这个事情,现有法律还是没有一刀切的,二房东在以前的门面等转租上是常事。在门面房的时候他们主要是抢着优质资源吃差价。现在这种长租公寓公司,却换了个玩法,表面上没吃差价或少吃差价,但导致的问题却更大。
我个人认为长租公寓这种模式应该还是可以发展起来的,就跟现在的共享单车还有一些剩余的品牌一样。只是突然一下的爆发式发展,导致竞争过度产生的行业乱象让房东和租客们都措手不及。我估计监管层不会在这方面来出台太多的政策,这个行业会慢慢的出现一些较大的品牌,恢复他们吃差价的标准盈利模式,给那些想省事的房东和租客提供服务。
短期内我们的做法可能就只有尽量避开这种模式的交易,自己找房东,麻烦点就麻烦点吧,毕竟看着火坑往下跳,那不是给自己找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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