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还没有意识到,一次修改《重疾定义新规范》,点燃了国内保险业务员无下限地“炒停售”活动。事情很简单,从去年保险业开始实行重疾定义修订工作开始。没多久,网上便出现了很多言过其实的言论和宣传,站在自己“销售”的立场上,再配上几张有具有迷惑性的图,拿准了你吃这一套。这样的“炒停售”,竟然铺天盖地席卷朋友圈长达大半年之久。更不幸的,让我直接告诉你们,上面这张图出现的信息点都是错的!「炒停售」在中国保险业由来已久,不管产品好坏,只要快下架了就“炒”一波,乐此不疲。那我们就不妨从这张图片说起,为大家鉴别这些话是真是假。在6月1日,中保协又联合中国医师协会,发布了重疾新定义修改第二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由《旧定义》下的25种重疾,拓展到28种重疾+3种轻症。新增了严重溃疡性结肠炎、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这3种重疾定义。此外,规定了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3种轻症定义。
最新的这版《重疾使用规范》,总的来说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但可以肯定的是,和业务员“炒停售”的说法,相差甚远。最近保险业务员「炒停售」,利用最多的就是“以后甲状腺癌不赔了”。但甲状腺癌作为如此高发的癌症,真的轻易就不赔了吗?按照《新定义》,把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归为了轻症,TNM分期Ⅰ期以上的还是按照重疾来赔。从此以后,重度的甲状腺癌按重疾赔,轻度的甲状腺癌按轻度赔。其实这很正常,国内保险行业苦「轻度甲状腺癌」久矣!轻度的甲状腺癌花费低且易治愈,但发病率之高,却位居癌症理赔之首。这次把轻度甲状腺癌归为轻症,主要还是为了行业的健康发展。而且像新加坡、韩国和香港这些地方,早就把轻度甲状腺癌剔除出重疾了,这一次做出修改,顺势而为罢了。轻度甲状腺癌是比轻症还轻的疾病,平均2-3万就能治愈,这次归为轻症,即使只赔20%-30%保额,我们肯定是不亏的。假设重疾买50万保额,得了轻度甲状腺癌,治疗花费了2万,30%也就是怕赔15万。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人把轻度甲状腺癌称为“喜癌”,不是没有道理。另外,保险公司既然降低了一定的赔付率,那么相应地,产品费率大概率也会有所降低。原因在后面我详细会讲到。所以不说别的,单「甲状腺癌」不赔这一条,业务员就能把话题给炒热炒熟了。目的就是不断给你灌输焦虑感,让你误以为错过了这个村没这个店,最后脑子一热,买了。不过确实以后得轻度甲状腺癌,赔不了现在这么多钱了,如果介意的话还是尽早买吧。
谣言二:心肌梗塞只赔20%?
真相二:病名名称改变,增加轻症标准
同理,说心肌梗塞只赔20%的说法,也完全是空穴来风。在《重疾定义使用规范新规范》附件2里,心肌梗塞并没有剔除出重疾定义。这次修改,其实是因为在以前的【急性心肌梗塞】定义上,常常会引发理赔纠纷。临床医生认为病人达到了“急性心梗”标准,而保险医学却认为没有,存在很大争议。这次新的名称(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与定义,理赔虽然收严了点。举个简单例子,以前急性胸痛也算满足了一个理赔条件,现在主观感受不行了,需要很多精准的检查数据,达标了才理赔。而且,这次还统一规范了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症,以前是没有的,这样可以防止某些保险公司缺斤少两的行为。谣言三:轻症只赔20%
真相三:最近的征求意见稿中,轻症已经从20%上调为规定的30%“炒停售”利用第二条,告诉你们以后轻症只能赔20%保额了。虽然在第一版征求意见稿里,确实是说了以后轻症赔付不能超过20%,但是人家那是征求意见稿啊,随时是可以调整的,某些人上纲上线也忒早了点。后面就是因为消费者对轻症赔20%争议太大,所以在第二版征求稿里,轻症赔付比例从20%上调到了30%。真心建议某些业务员要紧跟政策啊,不要再误导我们的消费者了。我个人是觉得,轻症本身代表了治愈率高、花费低的特点,赔30%保额也基本够用了。像轻度甲状腺癌,50万保额最高可以赔15万,完全足够了。话虽是这么说,但比起旧版轻症赔付动不动冲到40%,还是要低一头的。我还是那句话,真介意这一点的话,那就尽早买吧,以后轻症赔付肯定是比不上现在的。“炒停售”第四条杀伤力就更大了,直接告诉你原位癌以后都不赔了。相比恶性肿瘤,原位癌容易根治而且治疗费用不高,一般在重疾产品里作为轻症赔付。在旧版定义里,原位癌一直是轻症疾病的头把交椅,几乎所有主流产品都有这项责任。在新版定义里,原位癌也并没有被剔除出了轻症,只是没有给与定义描述。因为这里特意给保险公司还留了个后门,保险协会就怕一些人抬杠,说这也不赔那也不赔。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可以自己把原位癌定义为一种新的轻症,继续给我们提供保障。我们只要注意的是,以后挑重疾产品,专挑有这项责任的就行,影响不大。相反我更有理由相信,因为轻症赔付比例降低,保险公司如果想赢得市场,大概率都会把原位癌作为一种新的轻症,继续赔付。而某些保险业务员直接把这一条解读为原位癌不赔,就很尴尬了。除以上这些外,重疾新规范还有一些好的变化,因为不利于“炒停售”的用意,业务员一般都不会不告诉你。建议直接参考这篇文章:重疾定义大清洗,里面详细解读了「第一版重疾定义修改」变化。公子不禁发问:产品下架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为什么要把停售妖魔化?业务员不留余力为我们打造了一种焦虑的销售氛围,然后愈演愈烈,最后躺枪的不是别人,正是我们普通消费者。今后大家再遇到恶意“炒停售”的大佬们,脸皮厚、不当回事、不在乎、不理会,就是面对他们最好的武器。但不管怎样,我们真的没必要去死抠细节,更不应该影响我们的配置计划。面对真真假假的言论,很多人都有困惑,接下来,我们重点回答两个问题:A疾病被定位为新的重疾,还是B疾病从重疾表里剔除,一旦重疾发生率改变,旧的重疾发生率表肯定就不适用了,势必要做出新的调整。5月7日,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了《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征求意见稿)》,是对三月底的第一版重疾修改意见稿的进一步推进。知道什么是重疾表之前,首先要知道什么是重疾发生率。重疾发生率,从字面上理解,就是重大疾病发生概率,包括不同性别在不同年龄段的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而重疾发生率表就是把所有的数据统计起来,根据这张重疾发生率表,作为产品定价的依据。在新版重疾定义里,变化最大的是甲状腺癌,它把较轻的甲状腺癌划为了轻症。这一变化必然会使在某些年龄阶段,重疾发生率出现大幅下降,同时轻症发生率上升。我们可以将新表(2020版)与旧表(2007版)主要疾病(6种和25种或28种)的发生率进行比对:很简单,如果新/旧比值<100%,那么新版重疾发生率小于旧版重疾发生率,但如果新/旧比值>100%,那么新版重疾发生率就要小于旧版重疾发生率了。新表定义下,人一生大多数情况下,新版重疾发生率都要低于旧版发生率。其中男性大概下降了20%,女性大概下降了30%(虽然在部分年龄段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升高)。6种疾病新版是旧版的79%(男性)和78%(女性);28 vs 25 种疾病新版是旧版的77%(男)和72%(女)。既然重疾发生率下降了,是不是意味着新版重疾险的价格会出现下调?简单来说就是,重疾发生概率越低,保费越低,重疾发生概率越高,保费越高。该家保险公司管理成本、销售成本、营业税等,都是组成保费定价的一部分。只要新版重疾险一落实,全行业大概率会出现普遍降价(除非部分公司有自己的战略考量),公子预计降幅在8%~15%之间,但不能保证百分之百准确。新重疾定义修改第2版已经下来了,目前具体实施时间还不确定。但在6月2号,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发布了通知,此后不再接受07(旧)版定义下设计的重疾险产品备案。所以按照现在的节奏,想必离那一天也不远了,预计大概在九月份前后,市场上的重疾险将迎来一轮全新洗牌。所以根本用不着担心,在此之前买过的重疾产品,还是按照原条款执行的。轻症该赔多少还是赔多少,甲状腺癌不管轻度还是重度,一律按重疾来赔。这里我仅提供两个想法:
想法一:新版的重疾险定义更符合目前的医疗水平,而且新版的重疾险将会降价,大概率更便宜,那么我该等新版重疾定义下的重疾险。
想法二:新版便宜只是“表象”,目前在售的重疾险,很多都是压着成本线在卖了。去掉轻度的甲状腺癌后,重疾的发生率减少了20%-30%,但价格确只能降低8%-10%,甚至更少(没有保司会一开始就放大招,冒得经营风险太大),“名为降价,实为涨价。”那么,我该买旧版定义下重疾险。
想法一和想法二是相互矛盾的,
可最最要命的是,这两个想法都是对的。
大家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自己做决策即可。
如果自己是想法一,那么等重疾定义修改后购买;
如果自己是想法二,那么就在重疾定义修改前购买。
那就别等了,买吧,以后轻度甲状腺癌和轻症赔付不会比现在更好了。当下的产品更有确定性,优劣一清二楚。所以对老产品还有需求的话,现在就要抓紧了。后续新规一旦正式落地,是再想买也买不了了。本来想买50万保额,那现在先投30万保额,等新规正式落地,再投20万保额也不迟。将来不幸得了重疾,还可以享受到“双重”保障,一部分按旧规理赔,一部分按新规理赔,互补不足,也挺不错的。如果等新产品上市,你就要做好很长一段时间保障空档期的心理准备。炒停售,一直是深受保险业乃至金融业诟病的营销手段。公子在保险行业这几年,经历过上百次这样的情况,早就已经见怪不怪了。但停售本身,是件太正常不过的事情,只是经过某些业务员“热炒”才变味了。只要记住,无论谁说什么,都不要影响了自己买保险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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