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和一个朋友去看一个中国画家的画展。这画家是以画人物画知名的。其中有一幅画,画一个书生正在读书,其旁站一个女人,替他加上炉香。不用问:画题必然是“红袖添香夜读书了”这幅画在我看来,没有多大的了不起,但了不起的事情却是这个美国朋友不断地追问,这一幅画的意境是什么,要把画的意境向朋友说明,那就是件大事了。
为什么是件大事呢?因为中国人与美国人对读书的态度有所不同。
中国人对于读书的观念,太过隆重;而美国人对于读书,则视为一件平常至极的事情。其平常,犹如搔头和抓耳一般。
美国人的读书态度
我曾见过一个美国青年人,靠在大球场的铁丝网上,金鸡独立地仅是一脚到地,读一本书,读上两个钟头,没有变换位置,直到他的书读完以后才走开。
中国人能这样读书的我似乎还未见过。中国有一点钱的人家,都有一间专为读书而设的书房,较次的,也会在自己的卧室里设一张书桌。这一种豪华的设置,一般美国人是没有的。美国人家中有书桌的,百中无一;美国人要读书,都在吃饭的桌子上边。美国人不见得家家都有饭厅,没有饭厅的人,吃饭的桌子就在厨房内,因此,厨房就是美国人的书房。
书籍放在什么地方呢?书籍放在车房壁上的架上边。把新书买回来,就放到车房去。
美国人没有书房,然而却能随时随地读书。美国人读书不必找宁静的环境。在闹市中,经常有一片小草地,草地上有一两张椅子,上面坐着的就是读书人。在美国,随时随地都可看见人读书。这不是说美国人勤学,而是中外的读书态度有所不同。
历史上,中国的读书人是一种特殊的人物。《幼学诗》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由于读书人是一种特殊的人物,因此,读书也变成为一种神秘的事情。神秘之极,便变成为“红袖添香夜读书”。平心论事,红袖添香,未尝不好;如果非要红袖添香才能读书的,那就不免过于隆重其事了。
由于读书要隆重其事。因而,便有人不肯读书,并为自己不肯读书来解脱。记得20多年前看到了一本好书,介绍朋友去看。朋友吝啬不肯买书,我就把我的借给他,说好一个月以后看完归还。一个月以后,朋友把书还给我,但说:“完全没有看过。”我大以为奇。朋友皱眉道:“白天我要上班,晚上回到家中,又设麻将局,叫我怎有机会看书?”
如果家里有人打麻将自己就不能看书,这样的借口实在太牵强了。一个真正肯读书的人,不要说旁边有人打麻将可以看书,即使旁边有人打架也照样可以看书。毛病在于:中国人把读书看得太隆重。其实,读书之平凡有如搔痒,不见得有人在旁就不可以搔痒的。
先要把读书看得平凡才可以读书。如何使自己在心理上把读书看得平凡,那就首先要忘记读书人是一种特殊人物。其次,对读书的结果不要期望过高。中国有一句老话,叫做“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是骗人的。
正确的读书态度是:有空便要读书,不读书,浪费光阴,未免可惜
至于读书是否有收获呢?仍应该相信古人的话:“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美国人的读书态度之所以可取,就是因为美国人把读书视为生活的一部分
十八世纪法国著名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文学家卢梭读书有三个步骤:储存——比较——批判,我们把它称为“三步”读书法。卢梭三步读书法
第一步,储存:采用拿来主义的态度,兼容并蓄,将自己的脑子作为一个信息库,把书中的内容、观点全部装进去,不加分析,不加评论。这是广泛地系统地积累知识的过程。
第二步,比较:待到有闲暇时间,再将储存起来的书本知识进行认真的分析比较,把各种不同的观点、不同的资料摆在一起,反复衡量,看看哪一种更可靠、更翔实、更正确。这是明辨真伪、是非的过程。
第三步,批判:表明自己的立场、态度,扬弃书中谬误的成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通过批判吸取书中的精华,在批判中形成自己的新见解。这是破中有立、先破后立的过程。
读书经过这三步,既全面、系统地了解了每本书的思想内容,又能高屋建瓴地对书本进行评判;既吸收了思想营养和知识营养,又不至于被书本迷惑,做书本的奴隶。卢梭的三步读书法,实在是一种科学地接受书本知识的好方法。
卢梭就是用这种三步法,广泛地阅读、研究了文学、音乐、数学、天文、地理、历史、生物等各类书籍,使自己成了一个博大精深的学者,写出了《民约论》、《爱弥儿》等不朽名著。
我国著名史学家冯友兰先生的读书方法,归纳起来是四个字:精、解、知、明。
精,即“精其选”。读书须有选择,否则在茫茫书海中会迷失方向。可以把书分为要精读的书、可以泛读的书、只供翻阅的书三大类。究竟哪些书值得精读?这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来选定。一旦选定的书,就要认真地、扎扎实实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读。
解,即“解其言”。读书,尤其是读古书,首先必须弄懂它的文字,因为文字是书的语言。语言有中外之分,古今之别。中国的古书是用古文写的,不同时代的古文又各有差别。如果不攻破这道语言文字关,就看不见关里边是些什么东西,光站在关外指手划脚,那怎么行呢?
知,即“知其意”。读书不能只注意字面上的意思,死读书,而必须注意字里行间,要在文字以外体会它的精神实质。如果仅只局限于语言文字,死抓住语言文字不放,那就成为死读书了
明,即“明其理”。读书仅至得其意还不行,还要明其理,才不至为前人的意所误。只有做到这个程度,才算是把书读活了。能够用书而不为书所用,读书就算读到家了。因为意只是写书人主观的认识,而不一定完全符合客观真理,所以读书时要注意用客观真理的标准来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