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特讨厌说这个骂那个的人,就像我特喜欢郭德纲老师的这段话。有文化的人讲话就是不一样,骂人不带脏字也能骂爽了。可偏偏有很多人习惯了听风就是雨。埋母案明明就是一场对亲妈的报复,是当妈的逃避责任造成的人间惨剧,偏偏就说凶手马某丧尽天良,不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一定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把他骂进十八层地狱。他们根本不会思考,养育之恩存在吗?为什么会是活埋?被害人马母怎么在土里活了70多个小时?活埋背后的意思是什么?活埋只是形式,内涵是将对方遗弃在死地——置于死地的那个死地。所以马某不是因为他妈大小便失禁要弄死她,他只是做了46年前他妈对他做的事。我指的不是马母活埋过马某,而是在马某的父亲去世后,马母改嫁到外省,带走了弟弟妹妹,唯独将作为长子的他——一个12岁的孩子留在了黄土高坡。马母改嫁的一年前,榆林发生了严重的旱灾(《榆林市志》1972年部分),像电影《1942》里描回的那样,人们成群结队的出去要饭。你可以说他妈妈并没有要杀了他,但将一个12岁的幼童遗弃在那样一个环境里,就是置于死地!养育之恩?不存在的好么?后来抚养他的是一位可能和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叔叔,不知道他妈遗弃他是不是违法呢?我们想象中的活埋,应该是像电视剧里那样,凶手将被害者打晕或五花大绑后丢进提前挖好的坑里,然后一锹一锹地填土,越来越多的土落在被害者身上,凶手嘴角上挂着得意洋洋的微笑。可这件真实案例中的洞是横进土坡的,马某的封堵也只是对洞口做了粗糙的处理,并没填土压埋。对一个体力劳动者来说,想杀害一个近乎瘫痪的八旬老太,从犯罪技巧上来说真的不要太容易,我不说,你也能立刻想出100种手段。你不要我,为什么要生我?你遗弃了我,我也只能遗弃你。所以,请那些道德制高点上的人看清楚,这不是一个丧心病狂的弑母惨案,而是一场迟来46年的报复,对等的报复。还记得三个月女婴趴睡训练窒息身亡的新闻吗?一个脑残妈妈在群内问为什么女儿趴睡时一直在哭,然后她聊了两个小时后发现女儿不幸身亡。也是前几天,黑龙江佳木斯一个后妈将四岁女童打进ICU。女童的生父也是帮凶,而亲妈呢?看着挺好的人,竟在得知女童重病后表示自己无力抚养孩子......还有,宁波的一对年轻夫妻在吵架后,将2岁的孩子独自留在候机楼......奉劝各位为人父母者,一定一定要对自己的孩子负责。你并不会因为有了孩子就高谁一等,也不会自动改善很多缺点,你还是那个一身毛病的你。我认为最负责任的方式,就是正视自己的缺点,能改的尽快改,尤其是对孩子的时候。如此违背你的个人意志与个性,是因为你要负责的孩子和你一样,是需要自由需要个性的人,你们之间总有一方要让步,而他是你带来的,你必须对他负责,否则千万千万不要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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