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第七章
(四)批发商商品采购及营销策略 从以下几个方面比较和考核供货厂家 信誉、实力、利益、厂家的支持力度、创新能力。 批发商营销策略: 规划品牌、经营关键产品、狠抓网络建设、提高终端运作能力(终端建设、销售队伍建设和终端促销) 三、肥料生产商 (一)生产内容的确定 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行业 选择本人熟悉的行业(隔行如隔山) 产品本身所处的生命周期不能是 夕阳阶段 关注国家的法规政策(禁止和鼓励的项目,目的、时间和范围) (二)肥料生产商的主要形式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三)成立肥料生产企业的条件 除符合国家标准的肥料外,任何个人生产、销售的肥料、土壤调理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必须经检验登记方可销售使用,外国厂商向我国推销、赠送的肥料、土壤调理剂、植物生长调节剂也必须进行检验登记,未经检验登记的产品不准进口。凡在生产国未注册登记、销售或已经淘汰的产品一律不给予登记。 登记发证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申请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正式登记的企业,产品有正式牌号、正式注册的商品; (2)氮磷钾为主的混配(复混)肥,要有化工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3)国外产品要有所在国省(州)以上管理机关近期登记注册的证明 (4)按农业部《关于肥料、土壤调理剂及植物生长调节剂及检验登记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提供资料和样品,并附鉴定材料和产品标准 登记发证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5)微量元素肥料(包括含微量元素的复合肥)由于针对性、专用性、地域性强,办理登记时,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土肥站(处)推荐,并附有增产5%以上的证明材料及鉴定材料 (6)需经农业部主管部门指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土壤肥料技术单位组织进行正规的田间试验,作出增产效果、经济效益的鉴定 (7)提供农业部委托的卫生部门对申请登记产品作出的安全鉴定。 (四)肥料生产企业的营销策略 强化产品功能,以产品促进“营销” 如:了解产品的特性、准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关于肥料、土壤调理剂及植物生长调节剂检验登记的暂行规定
新型肥植物生长调节剂“陷阱”如何规避
植物生长调节剂行业需加强正面引导
央视科普的菌肥真相,农资人都值得学习
植物生长调节剂检测方法研究进展
关注 | 对激素说NO!非农药、非激素增效剂产品乘风破浪正当时!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