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劳动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暂行)》的通知 | ||
文章来源:劳动保障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9-5-14 8:22:54 | ||
豫劳险[1998]9号 各市、地劳动(劳动人事)局: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1998]22号)的规定,现将《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与豫政[1998]22号文一并贯彻执行。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日 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暂行) 1994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1998年7月1日以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职工,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 1、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上年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20%=Vn-1×20% Vn-1——职工退休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个人帐户养老金=职工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J÷120 3、过渡性养老金=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本人建帐户前(全省统一为1995年1月1日前)视同缴费年限(连续工龄)的1.4%=V×1.4%×n1 n1——职工本人视同缴费年限; V——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办法为:以职工本人1992年至退休上年的历年月平均工资与其同一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比率的平均值,乘退休上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式为: V=Vn-1×(W1/V1+W2/V2+……+Wn-1/Vn-1)/N N——职工1992年至退休上年的缴费年数; W1、W2……Wn-1——职工1992年至退休上年的历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为下年缴费工资基数的数值); V1、V2……Vn-1——1992年至职工退休上年的历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4、调节金:近几年退休的人员中,按新办法(即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项之和)计算的养老金如低于老办法[即豫政办[1995]74号文件附件《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保险社会统筹与人人帐户相结合实施办法》三(二)项规定]计算的养老金的,按低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增设调节金。 示例一:甲职工,1952年2月参见工作,1994年底本人档案工资389.80元,1995年开始建个人帐户,1999年2月退休,个人帐户储存额9104.72元,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经计算为589元。该职工退休时工龄40年,其中视同缴费年限36年,缴费年限4年,1998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预计为471元。 (一)按新办法计算: 基础养老金+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Vn-1×20%+J÷120+V×1.4%×n1 =471×20%+9104.72÷120+589×1.4%×36 =94.2+75.87+296.86 =466.93(元/月) (二)按豫政办[1995174号文规定计算: 1994年底档案工资×90%+补贴+帐户储存额×1.8% =389.80×90%+62+9104.72×1.8% =350.82+62+163.88 =576.70(元/月) 或:帐户养老金+视同缴费性养老金+社会性养老金 =J÷120+V×1.5%×nl+Vn—l×25%× =9104.72+120+589×1.5%×36+471×25%× =75.87+318.06+105.98 =499.91(元/月) 按豫政办[1995]74号文规定可选择576.70元/月的标准。 新办法比老办法低109.77元,该职工养老金在基础养:老金、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增设109.77元/月的调节金,即: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调节金 =94.20+75.87+296.86+109.77 =576.70(元/月) 示例二:乙职工,1965年2月参加工作,1994年底本人档案工资375.60元,1995年开始建个人帐户,2000年2月退休,个人帐户储存额10375.34元,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经计算为912.93元。该职工退休时工龄35年,其中视同缴费年限30年,缴费年限5年,1999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预计为508元。 (一)按新办法计算: 基础养老金+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508×20%+10375.34÷120+912.93×1.4×30 =101.60+86.46+383.43 =571.49(元/月) (二)按豫政办[1995]74号文规定计算: 1994年底档案工资×90%+补贴+帐户储存额×1.8% =375.60×90%+62+10375.34×1.8% =338.04+62+186.76 =586.80(元/月) 或:帐户养老金+视同缴费性养老金+社会性养老金 =J÷120+V×1.45%×n1+Vn—l×25%× =10375.34÷120+912.93×1.45%×30+508×25%× =86.46+397.12+108.86 =592.44(元/月) 按豫政办[1995]74号文规定可选择592.44元/月的标准。 新办法比老办法低20.95元,该职工养老金在基础养老金、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增设20.95元/月的调节金,即: 月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 =101.60+86.46+383.43+20.95 =592.44(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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