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2日,南通如皋海事处发现阳鸿码头停靠的“赣东港化XX”轮船员不清楚船舶能耗报告的要求,未按《船舶能耗数据收集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内河船能耗年度报告。
对此,执法人员宣贯了能耗报告的要求和能耗统计方法,并指导公司指定人员通过一网通办进行能耗报告。当日下午,该公司已完成船舶能耗的计算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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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南通如皋海事处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发现,部分船舶特别是内河船舶不清楚能耗报告的途径、计算方法及法规要求,未按规定进行船舶能耗报告。船舶能耗收集管理工作对我国实施“双碳”战略具有重要意义,那么船舶能耗数据究竟怎么报呢?且听南通海事局为您讲解。
什么是船舶能耗数据?
《船舶能耗数据收集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船舶能耗数据,是指与船舶能源消耗有关的船舶基本信息、运输活动数据以及燃料消耗数据。
哪些船舶需要报告?
船舶能耗报告适用于进出我国港口的400总吨及以上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不适用于军事船舶、渔船。
船舶能耗报告的频次如何?
船舶报告频次依据不同船舶分为航次报告、月度报告、年度报告,具体要求为:
航次报告:海船应当在办理出港报告或者出口岸手续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上一航次的船舶能耗数据。
月度报告:在固定水域范围内航行且单航次的航行时间不超过4小时或在固定航线航行且单航次的航行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海船可用月度报告代替航次报告。
年度报告:内河船舶应当于每年4月1日前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上一日历年的能耗汇总数据。
船舶能耗在哪里报告?
船舶能耗报告应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进行报告。平台网址:
https://zwfw.msa.gov.cn/
具体操作步骤为:
(1)登录海事一网通办平台;
(2)点击能耗报告选项;
(3)依据船舶实际情况选择航次报告、年度报告或月度报告;
(4)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具体报告哪些内容?
1.船舶基本信息:按照船舶国籍证书、检验证书进行填写,部分信息输入船名后即自动生成,船舶能效设计指数可通过IEE证书附件中的“达到的能效设计指数”确定。
2.运输活动数据:依据航行日志、AIS、GPS等填写航行及靠泊数据,包括航行时间、靠泊港口信息、营运时间、货物周转量等。其中营运时间包括航行时间、停泊时间以及其他工作时间,货物周转量是指船舶载运的客货运输量与对应的运输距离的乘积。
3.能耗数据:使用尾气处理装置或岸电的应填写使用时间及岸电使用量;依据不同燃料类型填写燃料数量、能耗及能耗收集方法,收集方法的代码A代表燃油舱测量法,B代表加油单签收法,C代表燃油消耗计量法。具体计算方法详见《船舶能耗数据收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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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能耗数据报告是MARPOL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的强制性要求,各航运公司和船舶应加强对船舶能耗报告工作的关注和重视,按照《船舶能耗数据收集管理办法》落实好能耗报告工作,未按规定报告的,海事管理机构可以责令整改、警告,对国际航行船舶及国内航行海船还可处2万元以下罚款。
信息来源 |南通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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