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连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焕荣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秀祥、曾耀棠、徐少杰、周善怀、张华宪及县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了会议;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县人大机关副科以上干部列席了会议。
周善怀宣读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职议案,通报了拟任人员的法律知识考试成绩。拟任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发表履职诺言。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对提请任命人员进行审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会议表决通过了任命罗婷芳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焕荣代表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向受任的同志颁发任命证书。随后,举行受任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连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0年4月14日连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罗婷芳同志为连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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