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委员候选人
书面承诺书
本人自愿成为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此承诺如下:
一、本人没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搭建、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欠交专项维修资金、违法出租房屋等情形。
二、本人以及本人配偶、直系亲属与本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无任何利害关系,也没有任何经济往来,在过去三年内未在本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内就业。
三、本人及拥有控股权的企业(如有)目前不是失信被执行主体。
四、本人没有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五、本人及拥有控股权的企业(如有)在承诺日之前的三年内没有因物业管理相关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六、本人在上海市范围内的小区产权房(如有)没有欠缴专项维修资金。
七、本人没有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或被党纪处分。
八、本人没有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若本人依法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郑重承诺在履职期间遵守以下内容:
一、知法守法、公正廉洁,严格遵守业主委员会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及时、全面地履行好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二、充分尊重和落实好业主委员会的集体决定,在居民区党组织领导下,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不私自搞不利于业主委员会有序开展的活动;言行一致,不发表不实、不当、不良言论。
三、坚决维护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不利用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身份谋取私利,自觉接受小区全体业主、居民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的监督,按规定向居委会定期报告。
四、不违反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
本人知晓,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及上述承诺的,将直接失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承诺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承诺日期:
来源:古美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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