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指责“聋哑英语”呢?在我看来,只有在两种情况下这种指责才具有合理性:一、听说能力的实用性大于读写能力;二、存在一种方法,可以在相同的时间内全面均衡地提升听、说、读、写能力(它对读写能力的提升效果应该不低于把全部时间用于读写所获得的效果)。第一种情况显然不成立,第二种情况也经不起推敲。英语是一门体验学科,好的方法固然重要,但大量的练习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你想要全面提升听、说、读、写能力,就必须在每一个专项上都投入不菲的时间和精力。如果你的时间不够宽裕的话,就要有所取舍了:多一些时间用在听说上,读写能力就会薄弱一些;多一份力气花在读写上,听说水平又会相对差一些。绝对不要指望你可以鱼和熊掌通吃!我们现在的中学英语教育,就是这种取舍下的产物。一个中学生所面对的,可不止英语一门学科,真正能够用于学英语的时间相当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客观性较强的阅读和写作很自然地就成为中学英语学习的重点。这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任何一个理性的教育决策者都会这么做。一些从事校外辅导的人,出于招生宣传的需要,专挑中学英语教学的薄弱环节说事儿(因为只有把学校教育说得一钱不值,他们才有市场),于是就有了“聋哑英语”一说。这与其说是一种教育观点,还不如说是商业炒作!
不同的职业,对英语能力的要求不同,在学习的时候,自然也应该各有侧重。如果你只是要当一名星级酒店服务生,掌握一些简单的日常用语也就行了,根本用不着去系统地学;不过如果你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翻译的话,就要听、说、读、写、译面面俱到了。对于广大的学生朋友来说,在中学阶段完全可以把重点放在与升学息息相关的阅读和写作上,而把更加费时费力的口语练习留到上大学以后——“聋哑英语”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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