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
䷴〈艮下巽上〉
渐,女归吉,利贞。
【义曰】按《序卦》云: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进也。夫艮卦之上下二体,皆艮止之象。夫专务艮止而不求进,则失其动静之中道,非仁义之人所存心也。此卦上体是巽,下体是艮,是内有艮静之心,外有巽顺之德,故能务于渐进,此君子之所为也。故渐所以次于艮。然谓之渐者,谓自下以升于高,自小积于大,自近及于远,安然而行,不务速进,故曰渐。
女归吉,利贞者。天下万事,莫不有渐。然于女子,犹须有渐。何则?夫女子处于闺门之内,以待媒妁之言,聘问之礼,然后往之。若非媒妁之言、聘问之礼而往者,则是淫丑之女也。故父母恶之,乡人贱之,天下丑之。是其为女者,必须男子之家,问名、纳采、请期,以至于亲迎,其礼毕备,然后乃成其礼,而正夫妇之道,所以获吉也。然女者,臣之象也,事君之道也。夫君子之人,处穷贱不可以干时邀君,急于求进。处于下位者,不可谄谀佞媚,以希高位。在于穷贱者,必力行强学,待君之聘召,然后可进于朝。居于下位者,必洁身正志,为下所尊,为上所信任,然后升进入大位。皆由渐而致之,乃获其吉也。
利贞者。若女子之归于其夫,能守至正之道,则可以正一家。君子之事于其君,能守至正之道,则可以正天下,至于天下皆能守正,则可不失其道而获吉也。
《彖》曰:渐之进也,女归吉也,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刚,得中也。止而巽,动不穷也。
【义曰】渐之进也,女归吉也者。此释所以为渐之名也。之,往也。渐者,谓积渐而之往于所进之地也。故君子之人亦必洁身修德。积渐而升进之也。
女归吉者。言女子能以礼为渐,而归于男。臣能以道为渐,进于其君,斯获吉也。
进得位,往有功者。此指六二、九三、六四、九五、四爻而言也。言四爻皆进得其位,则所往无不有功,若进于一邑,则功被于一邑,进于一郡,则功被于一郡,进以辅佐于天子,则功被于天下,是君子所进得其正道,则往有功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此亦指四爻而言,六四、六二以阴居阴,九三、九五以阳居阳,是皆进得其正,君子之人进得其正,则立于朝廷,处于列位,其道德惠泽,可以福天下之民,而正天下之邦国也。
其位刚,得中者。此因九五而言之,九五以刚明之德,又处大中之位,夫有刚明中正之德,处于至尊之位,亦由渐而进也。
止而巽,动不穷者。此因二体而言之,外体是巽,内体是艮,夫内无止静之心,而务于躁进。外无柔顺之德,而尚于刚暴。以是求进,动必穷困。内既有止静之道,外又有巽顺之德,以是渐进,则动获其利,而无困穷矣。
《象》曰:山上有木,渐。君子以居贤德善俗。
【义曰】巽为木,艮为山,木生山上,日久岁深,自萌芽至于把握,渐至高大,而又依于山,是渐得其道,此渐之象也。君子之人法此渐进之象,必居贤德善俗之间,以务进其道。必居贤善之间者,夫有贤善之人动不离道,如居其间,日渐月摩出入动作,皆由正道,不入于邪,虽甚愚暗者,亦可以造于君子之域,使其子子孙孙积渐陶染,而进归于善也。孟子之母为子三徙其邻,卒使其子,为万世亚圣之贤。盖其择贤善之力也。故君子之人其所积习,其所居处,必得其贤善之人,然后渐而习,积而久之,皆至贤至善之人也。
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象》曰:小子之厉,义无咎也。
【义曰】干者,水之际也。《伐檀》之诗曰: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是干者,水际也。鸿者,水禽也。按此渐之一卦,皆以鸿为象者。盖鸿之禽一举可至千里,然始举必有渐,故圣人特取鸿为渐之象也。今初六居一卦之下,居渐之初,是犹鸿之始,举渐至于水之际。以人事言之,是士之进始于细微,君子之进始于卑下之位也。
小子厉,有言无咎者。厉,危也。夫君子之进,小人之所忌也。今初六之进,尚为卑下其道,未见信于时,其德泽未及于人,故小人之心皆欲起而害之。然终不能为君子之害,但有诽谤之言而已,终获其无咎。
《象》曰:小子之厉,义无咎者。言君子之进本以其渐,虽为小人之所危厉,然于义自可无咎。
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kàn (快乐)衎,吉。《象》曰:饮食衎衎,不素饱也。
【义曰】磐者,山石之安也。言六二以阴居阴,以柔顺之德渐得其位,而又处得其中,上应于五,为五之所信任,为众人之所归,是渐而得信,居得其所安,若鸿之渐,渐至于磐也。
饮食衎衎,吉者。衎衎,和乐之貌。言六二既得众心所归,又为九五所任,故得饮食,丰备其和乐衎衎然,是以获其吉。
《象》曰:饮食衎衎,不素饱者。素,空也。言六二为下所归,为上所任,是上有忠义以辅其君,下有德泽以被其民,故其所获饮食之乐,皆得其道,非徒空受其饱乐而已。《伐檀》之诗曰:彼君子兮,不素飱兮。此之谓也。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象》曰:夫征不复,离群丑也。妇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御寇,顺相保也。
【义曰】地之高平者,谓之陆。言九三居下卦之上,渐至于高位,犹鸿之渐,至于高平之地也。
夫征不复者。夫,谓三也。上无其应,下又无辅,而切近于四,四亦无应,近而相得,故三乐从于邪配,是其夫征往而不复反,夫既不反,则其妇亦不能守正,故有孕而不育之事,以至于凶也。
利用御寇者。言三既往不复乐于邪配,其情意相得而莫能间,故可以御卫其外来之寇,然于君臣之道,夫妇之礼,已为乖戾,故但可御寇而得为利矣。
《象》曰:夫征不复,离群丑者。言九三居下体之上,而乐于邪配,离去群类,不复反其家矣。
妇孕不育,失其道者。夫既征而不复,则其妇亦有邪欲之事,以至孕而不育,是大失夫妇之道也。
利用御寇,顺相保者。三与四乐为邪配,其情相得,和顺以相保,故可以御其寇难也。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jué,无咎。《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
【义曰】木又高于陆也。言此一爻渐进,至于上卦,其位渐高,然则鸿者,水禽也。今渐于木,非其所也。言四进无正应,而下比于三,三亦无正应,乐于邪配,亦非其所也。桷者,榱cuī 椽之属也。言六四以阴居阴,本得其正,虽比于三,有邪配之事,然三亦无正应,近而相得,情意相合,可以相辅佐而乐得其所,犹得修长劲直之木可以安栖,不至于失所,而可以无咎也。
《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者。所以得桷而安栖者,盖其不尚刚暴,而能尽和顺柔,巽之德故也。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象》曰:终莫之胜吉,得所愿也。
【义曰】大阜曰陵,是冈阜最高者,又高于木。九五渐得位,至于上体,是犹鸿之渐于高阜之上也。妇,谓六二也。言五与二为应,而三四为邪配之事。间隔于其间,塞己之路,使不得往而相从,以成生育之功也。然五与二本为正应,皆有中正之德,诚以相待,其心志不怠。虽三四邪僻之人,欲间其路,然而终不能胜之也。
《象》曰:终莫之胜吉,得所愿者。言九三、六四终不能为之间隔,则五与二心志相从而得所愿也。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也。
【义曰】按:此渐卦始于微而至于大,由于下而升于高,故此一卦皆以鸿渐为象。初则渐于干,二则渐于磐,三则渐于陆,四则渐于木,五则渐于陵。至此上九复言陆者,按诸家之说,以谓上九、九三皆处一卦之上,故皆言陆,陆者,高之顶也。遍观经文,又无高顶曰陆之文。且陆者,地之高平者也,陵者,大阜也,又安有地而反高于山阜者哉?子夏之说亦然,其义未通。陆氏之说,言高过即反下,故上九处至极之地反为陆也。按:渐卦自下而渐于上,自微而至于高大。且陵者未为极高之地,岂有反下之义哉?今考于经文,陆字当为“逵”kuí (四通八达的大路)字。盖典籍传文字体,相类而录之误也。逵者,云路也。言鸿之飞,高至于云路。其羽翎毛,质可以为表仪,亦犹贤人君子,自下位而登公辅之列,功业隆盛,崇高远大,可以为天下之仪表,故获吉也。按辅嗣之意,亦解为云路之义,言「虽进处高洁,不累于职」,「峩峩清远」,若止在高平之陆,安得有高洁峩峩清远之象哉?以此推之,是传录之际误,书此逵为陆字也明矣。
《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者。言圣贤君子之心,不为外物所动,不为情欲所迁,故能积累其善,以至德业高大而不可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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