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博士点,既标识一所高校或学术机构法学教学和研究的水平、也是高校或学术机构获取办学资源、维护和提升其社会地位的一个重要工具,向来受到政府、大学甚至社会的关注。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两所985高校的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最终得到教育部的确认并予以公布。至此,全国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授权的高校数量达到56所。
值得一提的是,法学博士点并不是“终身制”,例如同济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就先后被取消了法学博士一级学科点。
最新法学学科一级博士点全国区域分布1981-2020(截止2020年3月31日)
北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北京理工大学
河北:河北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山西:山西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辽宁: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
黑龙江:黑龙江大学
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安徽:安徽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
江西:江西财经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
河南:郑州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暨南大学
海南:海南大学
重庆: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大学
四川: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云南:云南大学
贵州:贵州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西安分校
新疆:新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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