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造
伤官 七杀 食神
壬辰 丁未 辛未 癸巳
戊乙癸 乙己丁 乙己丁 戊丙庚
正偏食 偏偏七 偏偏七 正正劫
印财神 财印煞 财印煞 印官财
大运 46 癸丑
流年 54 乙酉
已知因——
辛日未月——以壬为调候
壬癸食伤入格——用神不纯亦不失中富
一:壬癸辛,为三奇,一生少灾难
二:乙木为偏财,生于未月——为财库,亦主二度有女人缘
三:本格为七杀格,食神在时——为煞先食后
事业在中途,后力不继——亦主小人近身
四:四十六岁癸丑大运,亦是冲提大运
癸丑运与时柱癸巳拱酉,会金——等同——身杀二停
可惜是阴干七杀,有实质而无显明之大业
五:五十四岁乙酉,亦为巳酉丑——
比劫会局,力不从心,暗伏失策之举。
六:五十五岁——丙戌,冲太岁——乃冲提大运
继去年之扩大过度,今年则一事无成
注:所幸五十六岁,入甲寅财运,食煞财会局
是非中,有新的财源事业改组。
心路历程——
前页所述的——壬癸辛三奇、煞先食后等,都是一些常识,老生常谈之述词。
在内心观察此八字之时,是另有所呈现的——
一:土重污金——阳性煞印相生——此造若不是癸合神——是可以单独取煞印相生(根透的一种)——庚金土多——为土重埋金,辛金土多——为土重污金。
土重污金者——为人表里不一致,属于五行埋污——的体制。
五行埋污——也就是地支多(四)根,对日主之直接影响。
二:四见(非三合)——地支四见相同者
A:曰:地支多根——最忌四地支俱有七杀或劫财。
经曰:煞、刃多根——终身难除
B:四见、透天干、同一五行者——可取之为格
C:地支三合、三会——另透天干者
四见偏印,不透天干——不可以另取为偏印格,只作七杀格之煞印同根(而属于不透印的一种)
D:凡四见透干者——即是格强身弱——必须制格
四见不透干者——只是性格上之层次。也就是经曰:多根者,终身难除
三:壬癸辛三奇——三奇有三种,甲戊庚、乙丙丁、壬癸辛。
A:壬癸辛——是天干之数,逢七而绝(甲——庚),余下之天干——壬癸辛。在四柱齐全者——为劫后余生,故而列为三奇之一。
B:既称之为劫后余生,其前提就是此人一生之中,必然连遇意外——车祸意外(劫),却安然无恙,才称得上——劫后余生。故此,凡命中带壬癸辛之命造,依例都会恭贺他,曾经历灾难,命大而无恙。
C:壬癸辛——这三个字有没有排列组合之顺序,以及隔位算不算。
甲:音韵顺口之故——譬如:甲戊庚,念成甲庚戊——就有些不顺口
乙:壬癸辛——三个字顺排为年月日,不及月日时为佳。月日时是自十六岁至死。这一段时称年月日一~四十五岁有效。
丙:壬癸 辛——中间跳开一个字,则是指时效,一至三十岁有效,中断了三十~四十五岁。再从四十五~死,亦为有效期等。
四:三见与四见——四见者如上节所说,此造三见天干一见七杀,地支二见七杀,天干二见食伤,地支一见伤官。若天干地支——俱为四见食伤,论定伤官格,个别三见者。又是主格。
故此,此造一生之中,事无大小之分,均差那么一些些,而不能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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