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都是实用车品“壕福利”
大家看好啦!
一等奖:增强型除菌消臭盒
二等奖:后视镜雨滴消除剂
三等奖:U盘
活动规则
① 【留言】参与本期话题互动,这里不抢沙发、板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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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截止至活动7月20日12:00,位居评论席中前三位的童鞋,分别送出一、二、三等奖。
④ 为了福利公平地给到各位咖友们,上一周中奖的三位车友不纳入本次活动哦,感谢理解和支持!
备注:入选精选评论(微信上限为100条),活动时间截止后,大咖会在评论区中联系中奖粉丝,大伙记得留意哦~~~
今天咱们要讨论的话题是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实施,你觉得有用吗?
很多人在买车的时候都被各种营销手法坑过,令到很多人都觉得进入4S店就是等着被宰,只有分别被宰得重或轻而已。
但为了改善汽车加价、搭售等强买强卖现象,今年4月发布了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并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这个新办法可谓是消费者们的福音,从发布起就开始讨论,而现在已经开始实施了,情况又是怎样呢?
新《办法》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经销商很可能会以出厂就自带精品套件的形式出售汽车,买不买就随你了,反正全部车都装上了这些套件,你想提车就必须加钱选这种车型。
在《办法》里面还有注明不得加价提车
现在作为经销商的会很婉转说这并不是加价,而是在外地的调车费用,如果你不愿意支付这笔费,那可能就无法承诺交车时间了。如果消费者自愿支付这笔费用,会让消费者签订协议,上面会注明客户“自愿支付这笔费用”,这样经销商就免责啦。
新《办法》还注明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其实强制要求客户在店内购买新车全险的现象依然存在,另外车贷方面还照样“强买强卖”,很多4S店继续强制客户按揭购买车辆,想一次性付款?不卖!
新《办法》注明了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
这一条规定说得很容易,但在实际操作却很难。如一些限牌城市,异地购车者申领临时号牌,时间上就很难保证;同时厂家要求4S店每卖一辆车必须要代办上牌,已经列入KPI考核。碍于居住证政策,当前大多数4S店根本没有办法为客户异地上牌。
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新《办法》初衷是好的,但其起到的约束作用非常有限。任何法规和办法的出台都需要配套的监管措施,否则就像现在的新《办法》,虽然是颁布了,然而却得不到有效的实施,在这个规定上,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虽然新《办法》最大的意义在于将授权经销商从高额经营成本中解放出来,激活市场,倒逼其拿出更多诚意让利给消费者。但让新《办法》真正有约束力起来看来还需要一段时间。
好了,大咖说完了,不知道各位小伙伴怎么看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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