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周峰(丰县师寨人)
今天下午在回家的路上,看到杭州下城区石桥街道康宁路上,有一辆车的挡风玻璃上,粘满了白纸,走近一看,竟然是五张“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
据对面企业的保安人员说,这辆车违停在此已经五天了,车主放这里没有挪动,大概是到外地出差了,因为每天违停,交警协管员每天来此巡查,所以造成贴了五张违停单的现象。
保安师傅还说,这里巡查力度还是比较大了,过去,在这里每天都有一些车辆在此违停,所以经常有交警来此贴罚单。
提醒单上面盖的章为“杭州市交通警察支队下城大队石桥中队”,作为一名旁观者,我个人觉得,不知道车主在不挪动车子的前提下,这样连续张贴罚单,是否合乎规定,另外,罚款也不是最终的目的,为何不通过有效途径,通知车主挪车?
随后,我带着疑问询问了一个从事交警职业的老同学,他说,按照正常情况下,此类同一地点接连违停超过三次,交警部门会通过电话告知或挂号信正式通知车主,如果车主仍然如此,那就继续累计处罚。
到家后,我在网上查询了相关规定,内容好像和老同学描述的有点出入:“只要车辆违法地点有变动,就会受到多次处罚,希望驾驶员不要抱侥幸心理。”交警提醒。此外,即便违停车子长时间“抛”在路上未“挪窝”,虽然只按一次违法算,交警部门可依法将车子拖走,这其实也是一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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