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省环保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坦言2014年我省淮河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并不乐观。其中,南通、盐城、淮安三市政府因规划落实不力遭点名通报。

  据省环保厅流域处处长程炜介绍,国家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要求是:2014年项目完成率为70%;而根据《省政府2014年度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列入国家“十二五”重点流域治污规划的项目完成率不低于80%,投运率不低于70%。截至10月底,除徐州超过国家和省考核要求外,其余各市均未达到进度要求。

  为推进工作,前不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了我省长江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此后,连云港、扬州、泰州、宿迁等市政府纷纷表示保证按时完成国家和省考核指标。但是,“南通、盐城、淮安等市还未引起足够重视,目前差距较大,完成省政府的任务比较困难”。

  通报称,南通市完成率仅42.9%,有8个项目处于未启动和在建,其中,海安县老坝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和紫菜工业园区废水处理项目的责任人是海安县副县长丁锋,实施单位是角斜镇政府;如东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和如东污水排海管网工程的责任人是如东县副县长沈峻峰,实施单位是县住建局。

  盐城市完成率为62.5%,有9个项目处于未启动和在建,其中,阜宁县的澳洋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5个项目,责任单位分别是澳洋园区管委会、县住建局、水务局。

  淮安市完成率为62%,有10个项目处于未启动和在建,其中,淮安市区的紫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5个项目,责任单位分别为淮阴区、生态新城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洪泽县的唐曹沼气项目等3个项目,责任单位分别为县政府,其中,洪新河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单位为县水利局。(杭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