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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忆秦娥,心我两坦然

读罢忆秦娥,心我两坦然
几天前,忽然有一个十多年前的学生给我寄来的小说,是陕西陈彦的作品《主角》,说故事很是有趣,让我看看。

打开一翻看,有趣!因为我喜欢戏曲,再加上在几篇散文中都提起过唱戏,我就来了兴趣。刚刚打开《主角》这本书,一个名字急不可耐地闪了进来。
忆秦娥,就是忆秦娥!
这是个一下子我就熟悉的名词,上初中时就知道了的秦娥,在“箫声咽,秦娥梦断秦楼月。秦楼月,年年柳色。霸陵伤别”的调子中,在层层叠叠中的回环往复中,在袅袅娜娜、款款而行中,向我飘然而至,就像《洛神赋》里的宓妃,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像是敦煌壁画里的“飞天”,衣袂飘飘,奔我而来。
书只是读了一半儿,我就觉得堵得慌,想写点什么。
但我又想撂挑子,因为我怕我没有写到底的勇气。我知道我最大的弱点是懒惰,忆秦娥领悟了“唱戏是不能偷懒的,人可能从偷懒中获得一点快活,但却会失掉更重要的东西,也会丢掉一生最美好的记忆”。我就怕我的半途而废,在写这文字时不能给自己一个交代,二来,我知道,评论别人的文字,往往出力不讨好。这样的文字,弄不好会落入俗套,充满八股腔的,这都很难令我满意。更何况是对“茅盾文学奖”这样的煌煌之作,我一个名不见经传之人为这样的书写评述,简直就是“腐萤之光,也放光华了。”
可我还真的是一遍遍的为之魂不守舍。
不写真的亏了,用作者的语言风格来说,就是使我近来一直在追尻子追脸地读这本书,所以我自慰自己,你就全当在玩,也不怕拉不出一橛子啥硬货来,因为我本就是一个俗人,俗人一个。
再者,读完这书后,一些情节把我身上的暴戾之气端地激起:
为什么一个“中国式古典的唯美女主人公”奋斗了一生的女艺人,怎就把自己的事业、爱情、生活经营得成了“一地鸡毛?”
为什么我们至纯至臻的人性总是要让位于丑恶不堪的世俗?
为什么才14岁到19岁的她由于忠、孝、仁、义四位老艺人恩师,以及初恋封潇潇、单团都不得善终?
如果忆秦娥是现实中的人物,她一定会逼问作者陈彦:“我为什么对热爱的事业可以肝胆相照,可我的遭际总是和珍若生命的事业肝胆楚越?”
用鲁迅先生在《阿Q正传》里的话说,就是“我不是一个'立言’的人,因为从来都是不朽之笔,须传不朽之人。”我就也冒着拾人牙慧、冒着嚼饭与人的风险,鹦鹉学舌一回,从笔端滚出以下的文字来。
写下这句话时,我本来想用一哲人的话“人渴望自由,但每一时刻无不是在牢笼之中”来释怀,但等我读完后,方知道了我的肤浅,一转身发现了书架上的张爱玲,随手又补写下了她的一句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我待你如初恋,你却虐我千百遍,我就像是那刘红兵那样,他被忆秦娥折磨得死去活来,最终为忆秦娥而亡故。我被这本书折磨得寝食难安。命运也给我们的主角来了个对对碰——忆秦娥最终历尽磨难反而被义女夺去了主角的位置。她在五十岁时才发现———花已开,果未熟。
为什么,我们成长的树干中,有着太多扭曲着的树瘤?
莫非,没有人能够打破这样的魔咒?
正是书中如此强烈的反差,展现出近乎变态的扭曲,使我不得不想说说词不达意的的情绪郁结。
把他的!写吧!
整个故事从忆秦娥(易招弟)的11岁时说起,从她因贫穷得读不起书在家放羊说起。
自从被一个极有个性的舅舅带着学戏后,一路走来,从因舅舅获罪被排挤的烧火丫头开始,遇见老舅相好、当家花旦胡彩香,又在14岁左右到19岁,由于遇见忠、孝、仁、义四位老艺人恩师,在他们严格要求下,最后终成名角,后又结识剧作家秦八宝老师,在这些“高手”的指点下,她由市县而省,由中南海而百老汇,走向了巨大地成功。作者以极为细腻的笔触刻画了忆秦娥等一批人的奋斗之美、人性之美。
但作品也不是一味的这样平淡:有忆秦娥的舅舅胡三元,他集才情、多情、无情戾气于一身,也有为因与死敌胡彩香争主角不得离开省剧的米兰,更有苟存忠、古存孝、周存仁、裘存义的性情古怪、宁折不弯。
让我再啰嗦其中的几个故事:
忆秦娥在忠、孝、仁、义四位老师和秦八娃的帮助下,好不容易熬出了头,在省城因《李慧娘》剧中主角之争,而被排挤陷害。唯专员公子刘红兵宁可孤独生活也穷追不舍,保留地陪伴保护。她的美名和恶名就像是硬币的正反面一样,越传越响。后来,因刘红兵乱搞女人离了婚。命运多舛如为傻儿子跑遍多个城市求医,未果,最终死亡。如新型歌舞兴起秦腔败落,她为挣钱只能去唱丧歌下跪,后和视艺术为生命的画家石怀玉后结婚又离婚,收养养女宋雨。这里面有这样一段光彩照人的抒情:
如果你还能回到舞台上,我相信,你会把戏唱得更好。我觉得你应该是那个真正把人、把人性、把人心读懂、参透了的演员。可能因为这个磨难,你会由演技派,成长为通人心、懂人性的大表演艺术家。秦娥,你真的把磨难受够了。你要继续把陪伴儿子作为生命的一切,我也不会拦着你,那是你的选择,并且是很可贵的选择。但你似乎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你应该把你的爱,还有你所理解的人,通过唱戏,传递给更多人。让更多的人有温度,有人性,有责任。从而有更多的傻孩子,获得更多的爱与帮助。这才是你更有意义的工作。
虽说这是秦八娃的话,但这何曾不又是作者在参透了社会之后的一声声嘶喊?
整篇小说里,“性本善”与“性本恶”内外交织、前后交织,人性的悲悯、阳光、与阴暗、丑陋也应有尽有,这使得我想起了契诃夫说“文学家不是做糖果点心的,不是化妆美容的,也不是给人消愁解闷的,他是一个负有义务的人,他受自己的责任感和良心的约束。”
桩桩件件,莫非都是在印证庄子的“福祸相依?”
书中的各种人物形象,他们在检验着彼此间的善恶,也在关照着着人世间的来来往往,唤醒着人类慈悲的天性,也在揭示使人类灵魂中最柔软的东西,他们各自所盛开着,或是恶之花,或是艳这些,就是人类命运的必然绽放。这,就是宿命。
面对着书中所涉及的拜金主义与人性扭曲的缠绕、高贵与低贱价值的混淆、传统与现代的多维思考、生命与人格的平等,不由得在我与其中人物命运共振时,泪如泉涌。
读罢此书,我不时地在想,我们人类总是“无比渴望自由,但总是身陷枷锁之中?”读罢此书,我终于明白,文学的终极使命,是一种灵魂的自我救赎。

曾经读过一点点的柏拉图,知道一点他在《裴多篇》中有类似的马车之喻,他将灵魂比作一架马车,这驾马车的车夫是理性,那两匹马分别是温顺和激情,马车夫驾驭这车并不容易,因为拉车的两匹马之中一匹温顺,一匹顽劣。
在《费德罗篇》中,我们能找到同样的理论。在这篇对话中,御车者便是理智。而那奔驰的两匹马,一匹代表情感,颇为驯服,温顺的马身材笔挺,颈项高举,黑眼白毛。它爱好荣誉,谦逊而节制,马车夫也用不着拿鞭子教训它,轻声的劝导就使它拉着灵魂向着光明的美、智、善飞升。
可是另外一匹代表着欲望的马总是那样的桀骜不逊,骄纵狂放。这匹马代表着情欲、刺激、快乐和满足,总要将战车带入歧途。而理智则竭其所能,驾驭着这两匹马。这让叫理性的马车夫难以驾驭,只好用长鞭使它就范,但欲望使它难以就范,于是灵魂感到极端的痛苦和矛盾。
白马既可以顺从黑马,也可以驯服于车夫。如果车夫能争取到白马的帮助一起去驯服黑马的话,这驾车就可以行驶得好,否则就会行驶得很差。这一比喻生动地描绘了理性与欲望之间的冲突。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将灵魂分作三部分,意在揭示高尚而理想的生活中,理性主宰灵魂的全部,而灵魂每一部分都可在各自范围内发挥各自的作用。理性之所以为主宰,乃是因为它强制地为人最高福祉,而其他部分都是竭力为各自私利。若听任这些部分控制向前奔驰的马车,必然导致灵魂功能的丧失。
柏拉图说的欲望这匹黑马,主管着人类的生理本能,如进食,喝水,性等。所以有人说,生理欲望是最让人难以控制的,比如说,多数人理智上都知道要减肥,但就是控制不住对美食的欲望,因为欲望来的太快了,还没等你的理智反应过来,就已经发生了。那个叫理智的车夫反应是最慢的,在欲望、理性、理智三者中,名字叫理智的车夫是最慢的,这就是为何常常是黑马和白马都行动了,车夫才反应过来。
为什么是这样的状况?在于人有欲望,人因欲望而追逐而有所求。当欲望与良心发生碰撞的时候,当欲望与正义道德发生矛盾的时候,有人倒向了欲望,一部分人选择了坚守。
在如此无奈之下,人类制定了法律道德规则,试图规范管理限制住泛滥的不当欲望,可始终难以彻底根本遏制,这就是胡三元和刘红兵必定要经历的牢狱之苦。
那有没有让善良的人一路前行的坦途?当然有,那就是我们提倡的智慧,勇敢,勤奋,坚定,毅力,内圣外王等,如果你是一个善良的人,只是顺乎内心的善,而不具备这些认识的人,必定会被强大的丛林法则所淹没。
比方说作品里的胡三元和姘妇胡彩香,他们对彼此身上对艺术美的追求和人性中的善良,最终被疯狂的情欲淹没了,即便是胡彩香的丈夫也无法阻止。
比方说刘红兵面对忆秦娥珠圆玉润的裸体是之时,理智战胜了激情与冲动,使得他顺利的成为了忆秦娥的第一任丈夫。
比方说米兰为了与胡彩香争主角的名分,争斗得像是两只乌眼鸡,她也“恨乌及物”,捎带着把怨气撒向了胡彩香徒弟忆秦娥,直到她去美国,人性中最柔弱而又最刚强的温良,在心中升腾,把自己珍为生命的戏箱送给了忆秦娥,当她再次从美国回来,与胡彩香一起在旅店抵足长谈,那血浓于水的亲情,尽情的释放……
再比方说画家石怀玉的自杀。我总是觉得在此处,作者把浪漫主义理想写到了极致。忆秦娥最后知道,他是自杀在以她为模特的巨型画作下的,因为就是她——忆秦娥,毁掉了那给人无与伦比的审美冲击力的作品,毁掉了石画家最满意的毕生之作。这其中,有着难以言状的悲情和神圣,他是把自己当作了祭品,供奉给了心目中的唯美之神。为了艺术,我可以献出生命!
这些人物在书中的生活,当然也包括“忠、义、仁、义”四位老师,都是在世上的苦修,或虔诚、或心口不一、或以身饲虎,他们每个人所经历的宗教式的修行,如李泽厚先生认识到的: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里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苦难的呻吟。
万事皆有利弊,做任何事情,总要付出成本,这不是迷信,这是源自“人”身俱来的天性基因。这是超越世间科学认识的,难以置信的规律,但这规律确存在,所以,无论如何,我们还是要尽可能的做一个好人,善良的人。善良的人终会堪破规律的密码,而坏人必然会随波逐流,日益沉沦。

现在我再来啰嗦几句,说说《主角》的语言表现力。
这部小说有很多陕地方言口语,且以粗鄙之语为多,“碎妹子”、“瓜娃子”、“怂囊包劲儿”、“街皮”……比比皆是,可能有人以为粗俗的语言难蹬庙堂,但要知道,人物的性格,有时候是要通过人物的语言来表现的。粗鄙不堪的语言也只有胡三元、胡彩香嚷嚷得出,绝对不会从忆秦娥、封潇潇口中说出的,这样的词汇符合“二胡”的性格:敢想敢干;率性而为;为心中所想不管不顾……
其次,生动而精准的语句俯拾皆是:
易青娥夸奖胡三元手巧:“你舅在县剧团里,能得一根指头都能剥葱……”
“易青娥突然有些害怕,把身子再往紧里缩了缩,几乎缩成了蚕蛹状。”
说忆秦娥舅板鼓敲得好,就是“敲得就跟铁锅炒豆一样啪啪乱响”
写那个早先年代大院的夏夜场景是“灯泡上沾满了细小的蚊虫,还有一蓬一蓬的虫子,在跃跃欲试着,一次次朝灯泡上飞撞”。
唯有各具特色的语言风格,才能吸引读者,因为语言往往最能反映人物性格特点,巴尓扎克说过“小说是一个民族的密史”,再次印证了“民族的才是世界的”。
我真的很是蠢笨,总以为,读书可以使得自己在精神上丰满起来,后来我才知道我错了。因为我后来才发现,如果不去关注社会,不去了解人生,是读不懂书的。
写书法作品,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读书呢,也是“常读常新”的,既然是这样,在我准备读第三遍这本书之前,让我还是先来读一遍李白的《忆秦娥》吧:
《忆秦娥》 李白
唐代 李白
箫声咽,秦娥梦断秦楼月。
秦楼月,年年柳色,灞陵伤别。
乐游原上清秋节,咸阳古道音尘绝。
音尘绝,西风残照,汉家陵阙。

(作者:愚人三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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