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80后农村小媳妇,关于医务人员夜班费成“违规发放”我有几点看法和明确的说明:
第一,明确夜班是什么样的夜班。如果八小时之外还加夜班了,这样的夜班费应该发。如果是三班倒,只是轮到上夜班,一次没有超出八小时,那么就没必要给夜班费了。
第二,给夜班费的时候,医院要制订相应的加班、值班制度,并严格考勤及相关制度约束,不要让人混加班费,夜班费,得空响。
第三,夜班费发放的具体政策是:医院发放夜班费是在医院绩效工资总量以内自主分配,在各类财经纪律检查中没有任何问题;若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以外另立项目发放.就属于超范围发放津补贴,算违规。
所以说需要按照具体情况分析夜班费是不是需要给,而不是一概而论的给或者不给。
站在个人角度我觉得是应该给的,因为付出劳动得报酬这是天经地义的,尤其是医护人员岗位特殊,担负着治病救人,救死扶伤的重任,长期在高劳动强度和精神压力的情况下工作,就更应该得到好的福利待遇。
但是对于那些上夜班不负责任,患者遇到问题不予解决的,只顾睡觉打鼾偷懒的,我们也应该坚决将其清除出医护人员队伍。
让该得到的人得到相应的待遇才是最正确的。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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