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房客回应说知道这是人家的新房,清理干净必须有素质……
这件事勾起了不少房东和房客们的感慨,赞者大赞,痛者大痛。
无论是谁,都在赞扬之余遗憾:
“我怎么就没遇到这么好的房客(东)呢?”
所以每一个曾经当过房东、房客或正在当房东、房客的人对此想必都深有体会。
对方对于自己来说,真是前世的爱人,今生的仇人——
茫茫人海中我遇到了你,你看到了我,彼此打量一番,价格合适,口头承诺一堆,然后就是鸡飞狗跳与心生芥蒂,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中各自凋零了新鲜,增长了嫌弃。
双方矛盾无非集中在以下几件事上:
1.没在一起前都答应得好好的,“在一起”后都反悔了。
2.有事找不到你,付出时你准时出现。
3.我心里有你,想打听你在干嘛,可我知道你不会跟我说实话。
4.我几次三番想直接过来看你,结果我发现你房里居然有别人?!
5.每到此时我都会想,初见时人模狗样,日子久了禽兽不如……
6.走就走了吧,结局偏偏还有那么多不愉快。
总之不欢而散地多,形同路人的更多。
所以说到这里,我居然觉得:
每一场房东和房客的关系就像一段恋爱,既刻骨铭心又倒尽胃口。
好事少,坏事多。
鲜有易位思考者。
可能这也跟如今大多数人都太过于自我有关。
这是个大话题,在此只谈房东与房客的彼此理解。
实际上房东和房客在签署合同的那天开始,双方都有自觉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的必要,这其中除了合同条文约束外,剩下的全看双方的人品和信用。
人品好信用好的,就像上述被房东猛烈表扬的房客那样,走就走了,留下真诚的好印象。
反之都是噩梦,要么押金不退,要么打开门验收时如坠地狱。
相信这种新闻大家多少都看到过,所以忽然间出现这么一对“相爱”的人物,犹如人间清风,一下戳到了目睹者的心巴上:
善良和人品,永远都是行走世间的通行证。
少了一样,自然事事不快活,件件都糟心。
所以对于上述的这场离别,我更愿意称为近乎“初恋”的存在:
把美好留给彼此。
但还有一句话,我不愿意它实现:
把恶心留给未来。
一场租房如一段真心实意的恋爱,真心实意,自然能有体恤。
如果没有,那么就保持应有的素养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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