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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湿地公园[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公园]
中国国家湿地公园是指经国家湿地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湿地公园。这一概念主要使用于我国。湿地公园是以具有显著或特殊生态、文化、美学和生物多样性价值的湿地景观为主体。
国家湿地公园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维护湿地生态过程和生态服务功能并在此基础上以充分发挥湿地的多种功能效益、开展湿地合理利用为宗旨,可供公众游览、休闲或进行科学、教育活动的特定湿地区域。
截止到2020年3月底,全国共建立国家湿地公园899处(含试点)。
基本信息
中文名
中国国家湿地公园
主管部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数量
899处(含试点)
建设意义
湿地公园是国家湿地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栖息地以及湿地多用途管理区等共同构成了湿地保护管理体系。
发展建设湿地公园是落实国家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策略的一项具体措施,也是当前形势下维护和扩大湿地保护面积直接而行之有效的途径之一。
中国国家湿地公园
发展建设湿地公园,既有利于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又有利于充分发挥湿地多种功能效益,同时满足公众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通过社会的参与和科学的经营管理,达到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维持湿地多种效益持续发挥的目标。对改善区域生态状况,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管理办法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西安浐灞国家湿地公园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促进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有效保护湿地资源,根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国家湿地公园的设立、建设、管理和撤销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的,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和管理的特定区域。
国家湿地公园是自然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事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或者志愿参与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建设工作。
第三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国家湿地公园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
第五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设立国家湿地公园:
(一)湿地生态系统在全国或者区域范围内具有典型性;或者湿地区域生态地位重要;或者湿地主体生态功能具有典型示范性;或者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或者集中分布有珍贵、濒危的野生生物物种。
(二)具有重要或者特殊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文化价值。
(三)成为省级湿地公园两年以上(含两年)。
(四)保护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
(五)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实施良好。
(六)土地权属清晰,相关权利主体同意作为国家湿地公园。
(七)湿地保护、科研监测、科普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第六条:申请晋升为国家湿地公园的,可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
国家林业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召开专家评审会,并在所在地进行公示,经审核后符合晋升条件的设立为国家湿地公园。
北京野鸭湖国家湿地公园
第七条:申请设立国家湿地公园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一)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交的申请文件、申报书。
(二)设立省级湿地公园的批复文件。
(三)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同意晋升国家湿地公园的文件;跨行政区域的,需提交其共同上级地方人民政府同意晋升国家湿地公园的文件。
(四)县级以上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设立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的文件;法人证书;近2年保护管理经费的证明材料。
(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湿地公园土地权属清晰和相关权利主体同意纳入湿地公园管理的证明文件。
(六)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及其范围、功能区边界矢量图。
(七)反映湿地公园资源现状和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及影像资料。
第八条:国家湿地公园的湿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公顷,湿地率不低于30%。
国家湿地公园范围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不得重叠或者交叉。
第九条:国家湿地公园采取下列命名方式:
省级名称+地市级或县级名称+湿地名+国家湿地公园。
第十条:国家湿地公园应当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进行标桩定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和挪动界标。
第十一条:国家湿地公园应划定保育区。根据自然条件和管理需要,可划分恢复重建区、合理利用区,实行分区管理。
保育区除开展保护、监测、科学研究等必需的保护管理活动外,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恢复重建区应当开展培育和恢复湿地的相关活动。合理利用区应当开展以生态展示、科普教育为主的宣教活动,可开展不损害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生态体验及管理服务等活动。
保育区、恢复重建区的面积之和及其湿地面积之和应分别大于湿地公园总面积、湿地公园湿地总面积的60%。
苏州太湖国家湿地公园
第十二条:国家湿地公园的撤销、更名、范围和功能区调整,须经国家林业局同意。
第十三条: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具体负责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和管理计划,完善保护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国家湿地公园应当设置宣教设施,建立和完善解说系统,宣传湿地功能和价值,普及湿地知识,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
第十五条: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和动态监测,建立档案,并根据监测情况釆取相应的保护管理措施。
第十六条: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和谐的社区共管机制,优先吸收当地居民从事湿地资源管护和服务等活动。
第十七条: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向国家林业局报送所在地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情况,并通过“中国湿地公园”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湿地公园年度数据。
第十八条: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土地。确需征收、占用的,用地单位应当征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中国国家湿地公园
第十九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家湿地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
(二)截断湿地水源。
(三)挖沙、采矿。
(四)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
(五)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
(六)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
(七)引入外来物种。
(八)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
(九)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
第二十条: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对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状况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准予设立国家湿地公园的本底条件是否发生变化。
(二)机构能力建设、规章制度的制定及执行等情况。
(三)总体规划实施情况。
(四)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等情况。
(五)宣传教育、科研监测和档案管理等情况。
(六)其他应当检查的内容。
湖北神农架九大湖国家湿地公园
第二十一条:因自然因素造成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特征退化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调查,指导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制定实施补救方案,并向国家林业局报告。
经监督评估发现存在问题的国家湿地公园,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通知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的国家湿地公园应当在整改期满后15日内向下达整改通知的林业主管部门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第二十二条:因管理不善导致国家湿地公园条件丧失的,或者对存在重大问题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国家林业局撤销其国家湿地公园的命名,并向社会公布。
撤销国家湿地公园命名的县级行政区内,自撤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设立国家湿地公园。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林湿发〔2010〕1号)同时废止。
公园名录
截止到2020年3月底,全国共建立国家湿地公园899处(含试点)。
省市
序号
湿地公园名称
北京市2个(含试点)
1
北京野鸭湖国家湿地公园
2
北京房山长沟泉水国家湿地公园
天津市4个(含试点)
1
天津武清永定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
2
天津宝坻潮白河国家湿地公园
3
天津蓟县州河国家湿地公园
试点验收情况
2019年验收结果
2019年12月2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19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情况的通知》林湿发〔2019〕119号文件。
(一)北京房山长沟泉水等158处试点建设的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
(二)内蒙古多伦河源等9处试点建设的国家湿地公园未通过验收,限期整改。
2019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名单(共计158处)
河北省
河北隆化伊逊河国家湿地公园
河北内丘鹊山湖国家湿地公园
河北峰峰阳河国家湿地公园
河北承德双塔山滦河国家湿地公园
山西省
山西稷山汾河国家湿地公园
山西右玉苍头河国家湿地公园
山西大同桑干河国家湿地公园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多伦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
内蒙古奈曼孟家段国家湿地公园
内蒙古包头昆都仑河国家湿地公园
内蒙古阿尔山哈拉哈河国家湿地公园
内蒙古卡鲁奔国家湿地公园
内蒙古库都尔河国家湿地公园
辽宁省
辽宁北镇新立湖国家湿地公园
辽宁康平辽河国家湿地公园
黑龙江省
黑龙江哈尔滨阿勒锦岛国家湿地公园
黑龙江绥阳国家湿地公园
江苏省
江苏溧阳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
江苏淮安白马湖国家湿地公园
安徽省
安徽安庆菜子湖国家湿地公园
安徽界首两湾国家湿地公园
安徽利辛西河国家湿地公园
安徽肥西三河国家湿地公园
福建省
福建永春桃溪国家湿地公园
江西省
江西寻乌东江源国家湿地公园
江西横峰岑港河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省
山东垦利天宁湖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滨州秦皇河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东平滨湖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日照两城河口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莱芜雪野湖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聊城东昌湖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德州减河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泰安汶河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滨州小开河国家湿地公园
河南省
河南长葛双洎河国家湿地公园
河南城容湖国家湿地公园
河南虞城周商永运河国家湿地公园
河南光山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
河南伊川伊河国家湿地公园
湖北省
湖北英山张家咀国家湿地公园
湖北云梦水国家湿地公园
湖北天门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省
湖南桃江羞女湖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平江黄金河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泸溪武水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花垣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新邵筱溪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洞口平溪江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衡南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石门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安仁永乐江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州西河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云溪白泥湖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金洞猛江河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宁远九河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浏阳河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保靖酉水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祁阳溪国家湿地公园
广东省
广东麻涌华阳湖国家湿地公园
广东罗定金银湖国家湿地公园
广东翁源江源国家湿地公园
广东深华侨城国家湿地公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龙胜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
广西梧州苍海国家湿地公园
广西南宁大王滩国家湿地公园
重庆市
重庆武隆芙蓉湖国家湿地公园
四川省
四川平昌驷马河国家湿地公园
四川纳溪凤凰湖国家湿地公园
四川绵阳三江湖国家湿地公园
四川阿坝多美林卡国家湿地公园
四川遂宁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
云南省
云南鹤庆东草海国家湿地公园
云南玉溪抚仙湖国家湿地公园
西藏自治区
西藏那曲夯错国家湿地公园
陕西省
陕西富平石川河国家湿地公园
陕西汉中葱滩国家湿地公园
陕西蒲城洛河国家湿地公园
青海省
青海天峻布哈河国家湿地公园
青海泽库泽曲国家湿地公园[1]
2020年验收结果
2020年12月2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0年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结果的通知》(林湿发〔2020〕119号)文件。
按照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建设单位依据试点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开展的建设管理情况以及专家组实地验收评估意见,对2020年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结果予以公布:
(一)河北隆化伊逊河国家湿地公园等80处试点建设的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
(二)广西东兰坡豪湖国家湿地公园等2处试点建设的国家湿地公园未通过验收,限期整改。 
2020年通过验收的国家湿地公园名单(共80处)
河北省
河北隆化伊逊河国家湿地公园
河北内丘鹊山湖国家湿地公园
河北峰峰滏阳河国家湿地公园
河北承德双塔山滦河国家湿地公园
山西省
山西稷山汾河国家湿地公园
山西右玉苍头河国家湿地公园
山西大同桑干河国家湿地公园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多伦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
内蒙古奈曼孟家段国家湿地公园
内蒙古包头昆都仑河国家湿地公园
内蒙古阿尔山哈拉哈河国家湿地公园
内蒙古卡鲁奔国家湿地公园
内蒙古库都尔河国家湿地公园
辽宁省
辽宁北镇新立湖国家湿地公园
辽宁康平辽河国家湿地公园
黑龙江省
黑龙江哈尔滨阿勒锦岛国家湿地公园
黑龙江绥阳国家湿地公园
江苏省
江苏溧阳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
江苏淮安白马湖国家湿地公园
安徽省
安徽安庆菜子湖国家湿地公园
安徽界首两湾国家湿地公园
安徽利辛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
安徽肥西三河国家湿地公园
福建省
福建永春桃溪国家湿地公园
江西省
江西寻乌东江源国家湿地公园
江西横峰岑港河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省
山东垦利天宁湖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滨州秦皇河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东平滨湖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日照两城河口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莱芜雪野湖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聊城东昌湖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德州减河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泰安汶河国家湿地公园
山东滨州小开河国家湿地公园
河南省
河南长葛双河国家湿地公园
河南柘城容湖国家湿地公园
河南虞城周商永运河国家湿地公园
河南光山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
河南伊川伊河国家湿地公园
湖北省
湖北英山张家咀国家湿地公园
湖北云梦涢水国家湿地公园
湖北天门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省
湖南桃江羞女湖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平江黄金河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泸溪武水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花垣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新邵筱溪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洞口平溪江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衡南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石门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安仁永乐江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郴州西河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云溪白泥湖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金洞猛江河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宁远九嶷河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浏阳河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保靖酉水国家湿地公园
湖南祁阳浯溪国家湿地公园
广东省
广东麻涌华阳湖国家湿地公园
广东罗定金银湖国家湿地公园
广东翁源滃江源国家湿地公园
广东深圳华侨城国家湿地公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龙胜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
广西梧州苍海国家湿地公园
广西南宁大王滩国家湿地公园
重庆市
重庆武隆芙蓉湖国家湿地公园
四川省
四川平昌驷马河国家湿地公园
四川纳溪凤凰湖国家湿地公园
四川绵阳三江湖国家湿地公园
四川阿坝多美林卡国家湿地公园
四川遂宁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
云南省
云南鹤庆东草海国家湿地公园
云南玉溪抚仙湖国家湿地公园
西藏自治区
西藏那曲夯错国家湿地公园
陕西省
陕西富平石川河国家湿地公园
陕西汉中葱滩国家湿地公园
陕西蒲城洛河国家湿地公园
青海省
青海天峻布哈河国家湿地公园
青海泽库泽曲国家湿地公园 
2020年未通过验收的国家湿地公园名单(共2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东兰坡豪湖国家湿地公园
西藏自治区
西藏日喀则江萨国家湿地公园 
参考资料
[1]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0年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结果的通知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引用日期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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