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是:百善孝为先。是啊,孝敬老人天降福。我们常常感叹:子欲养而亲不待,只有到了父母没有时,才感叹曾经的不孝。趁着自己还年轻,趁着还有能力赡养父母,快行动起来,不要遗忘了住在老家危房中的父母,接到自己身边,与他们安度晚年。
说到父母住危房,咱不得不了解一下今日这条新闻:安徽这三个地方被炒火了,如果子女住新房,父母住危房,那么将受到法律严惩!
这样的规定个人认为应该受到鼓与呼。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去赡养,那一定是道德缺失的人,这样的人理应受到谴责与严惩。曾记得妈妈家的邻居是一对年过七旬的老人,住在一间土坯房中,夏天外面下大雨,屋中下小雨,老两口无法自己维修房屋,只能用大盆小盆的接着漏下的雨。有一次我从老人家门前经过,老俩口正在烧饭,屋内黑烟浓浓,我以为着火了,连忙进去帮忙,原来是灶坑的烟囱不通,烟只能从屋内冒出,我找了几个小伙子,帮老人修缮了被堵的烟囱。问及儿女为何不接他们去住新房?答:不仅不接,连过来看看都没有。像这样的子女,安徽省的阜阳市颍上县、颍东区、阜南县,这三个地方将会严惩其子女。
说到这里,小编又要划重点了!
这三个地方要求子女们必须在6月30日前,主动将住在危房中的父母接到宽敞明亮安全的住房中生活,如果发现有不理不管不闻不问,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者构成犯罪,会依法严厉打击!
看到这里您作何感想?是不是应该为这样有力度的法规而叫好!
子女有瞻养能力,推脱逃避赡养义务的现象,被世人视为没有道德感,如果连老人的衣食住行等物质上的给予,精神上的关心,医疗上的保障都没有的话,那这样的人真就该受罚了。如此规定不是当地政府心血来潮一时决定的,这是该地扶贫攻坚中一项精神的体现,这是由该地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一起出台的地方政策,其他地方是不是应该效仿一下呢?!
不管您的所在地是否有这样的法律法规,赡养老人是天经地义的责任与义务,作为子女的一定要做到“亲爱我,孝何难;亲恶我,孝方贤”,这是弟子规中教给我们的道理,也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该内容转自新华融媒新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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