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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选粹】严雨龙| 那时我们来不及爱情


新锐散文

情怀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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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度,视野

那时我们来不及爱情 

谨以此文,献给我大学毕业35周年的同学们,以及高中毕业40周年的同学们
因为爱情,所以想说说作家野夫。
有人评说野夫作品颇具现代性,这大抵应该出于对其语言风格的认识,显然那很有古典意蕴。我也基本肯定,野夫《八十年代的爱情》是他在武汉大学读书时就已经构思雏形的。因为他在讲述与易中天的最初际遇中提到,那时他写过一篇小说,以此请教易老师。易中天对他说这么一个好素材,写成这么个短篇太可惜了。意思似乎那应该至少是一部的。直到几十年后,历经坎坷,无论生活人生,还是文学创作,已经很是成熟的野夫,再回头审视当初那篇“雏形”,完成了一部《八十年代的爱情》。然而在我看来,这部《八十年代》仍然很现代——不只是语言。从文学的角度来说,《八十年代》并没有突破,甚至可以说还不如其一系列的写实散文来得更加“小说性”。
这也是文学很无奈的事。半个多世纪以来,我们的社会经历了世所未有也是史所未有的剧烈变动(是否可以说是一种爆炸式的裂变?),而且是社会全员性的,没有一个人例外。正如野夫在不少作品中多次提到的:坐在一列高速奔驰的火车上,对于窗外的景象,难以把握不能认清。但是他没有意识到,其实每个人都坐在自己的高速车上,同向却不同轨不同班次。直白说,在这个剧烈变化的时代中,几乎每一个人都具有典型性。你是你他是他,极具个性且鲜明。即使“杂取种种”,也难以塑造一个代表。能代表谁代表哪一群哪一类?现实的戏剧性,超出了天才的想象,这便是极其难以把握的“当代性。”这也就是小说常常很平淡,纪实往往很小说的原因。
静待花开,这本是爱情的常态。可是在八十年代初期那个“爆炸”的开始,我们何曾有过“静待”?何曾能够“待我长发及腰”?八十年代的爱情,无疑是清纯的,“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但这应该是爱情最初的模样,爱与爱情、爱情与爱情故事不是一回事。八十年代初期的爱情不能不很碎片,虽然每块碎片都绚丽灿烂,但很难拼起一个完整的爱情图案。而每一块碎片或从此沉没或各自生长,即使她的生长轨迹,无不出乎天才的想象,任什么样天才也“雕饰”不出她本身的生动。于是猜想,野夫当初的那个爱情“雏形”,或许胜过后来这个《八十年代爱情》动人。要不然,野夫接续下去的爱情,除了不得不生硬地落入俗套的偷情,他真的难以激活。
别的我不是很清楚,但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到六十年代中期出生的人,及至他(她)们五十多岁时,突然相聚相遇在同学微信群里,或轻轻地一声问候,或夸张的笑骂,或无意中的一句独白,都可能猝不及防飞来一块锋利的碎片。虽然经过岁月风雨磨砺,每一个人都显得豁达,碎片也都裹满了包浆,但那层温婉的光,也可能刺穿一个不眠的长夜,或许还有潸然泪下。
末了喟然一声叹息:那时,我们不懂爱情,却还是要用一生的时间去忘记!爱,但尚未来得及爱情,这应该是那一代许多人深深的印痕。

或许经历了重重岁月,又隔着重重岁月;或许有网络虚幻的遮挡,又平添了迷离玄幻;或许兼而有之,他不再是腼腆青涩的他了,几分坦诚几分打趣地,在微信群里对她对己对所有人说,读书时曾经是做过许多梦,憧憬着总有一天,他要将她的长发盘起。然而每次看见她,都觉得她是那么高,他够不着。于是,他暗暗努力着要为自己打造一架梯子。直到毕业几年后,他的梯子似乎是打好了,站在高高的梯子上,他突然发现,她已走远,梯子没用,他需要一架桥,或者一艘船,渡到彼岸。可是显然容不得他有更多时间努力架桥造船,狠狠心想一头扎进水里,赤裸裸泅渡,哪怕呛水哪怕淹没。站在渡口举目对岸,却看见她的身影已是渐行渐远,风吹着她的长发飘飘,像一道瀑布------他这么说时,她便说她的身高只有1.66米。他这才发现自己和她原本都是一米六六的高度,一样高的呀,可为什么当时女生看去就是要高出许多许多呢?莫不是女生天生就自带海拔么。忍受了缺氧般地造梯,可还是错过季节。
于是,一群人嘻嘻哈哈,天天叫他:梯子!他网名也就梯子了。叫着梯子梯子的时候,或许每个他都在心里丈量着当年心中那个她的高度。
疯子说个子不高也有优势,读书时他近水楼台,就坐在女生的后面。他老是担心自己个子长得快,老师会把他往后排移。经此一说,我们都想起了那时疯子为什么常常缩头缩脑的。
疯子说,终于有一天忍不住给前排的她写了纸条。他把条子塞进笔套里,然后笔套就刚好掉到她的脚边,她俯下帮他捡笔套,他只觉得眼前一道白光闪过——她的脖子真白。她捡起笔套,看也没看,扭过手搁他桌子上,连个正面也没有,以至于他没法说声谢谢,他怎么可以对背影说谢谢呢?!过了几天,他把条子从笔套里往外拉拉,露出一截,再次掉入她的脚边。然而,她依然只是一俯一扭。对纸条视而不见。如此再三,他很有些气恼。“尽管厮守了三年的背影,但是也很幸福。”疯子说。“那张纸条他保存了很多年,后来丢了,但那上面的字还记得。那上面写着——你的后衣领没有翻好。”
疯子很遗憾,直到几十年后纸条才送达。说这话时疯子一边哈哈哈大笑。末了加一句:当年如果她看到这条子,难说我们不会厮守一辈子。她说:是啊,至今还老是觉得脑后有双眼睛贼溜溜瞪着。疯子又一连串哈哈哈。原本空空的哈哈哈似乎也有了许多意思。
老鹰见此恨恨地说,早知道可以写“后衣领”之类的,当初就写了。她几次对他说,你的字这么好,能不能多写几张,给她当字帖练练。那时老鹰觉得自己的字,真的乏善可陈。班上有几个都快成书法家了,她莫不是提醒自己要好好练字呢。于是埋头刻苦习字,像打造梯子一样的几近造字,终究缺乏这个心性,至今还是龙飞凤舞。由此感叹,当初有手机电脑多好啊,打出来的字大家都一样好。
她说,因为收到过一张纸条,惊心动魄,字迹潦草,心意了然,署名却是“李不太白”。她心慌意乱地把全班姓李不姓李、黑的白的、不太黑不太白的男生,一个个细细考究,排除了一半,剩下的一半似乎个个都有嫌疑。其实男孩的心思也猜不透。
曾经是想过,这个“寻找情人”的故事,应该是一部小说很好的开头和架构。循此牵出一个个人物,一块块悲欢离合的碎片就可以串成“爱的项链”。然担心自己粗劣文字,一不小心污染了那一方圣洁的原生态。忍住还是作罢了。
那时的爱情就这么闪烁其词,躲躲闪闪。

老狼一开始就很有些引入注目。不只是因为他的个子高大,立于同学之间便鹤立鸡群样的显眼。更是一开学的军训,正步走、齐步走、乃至踏步走,唯有他教官怎么对着他大喊大叫口令,他都同手同脚,迈左脚那左手就前伸,迈右脚就右手前伸。一排排走着,他的样子就特别抢眼。急得教官只好叫其他同学,一边两个帮他按腿扯手,几乎是要抬着他走。一放手由他自己走,还是依然如故。大家就哈哈哈笑,尤其是女同学弯着腰笑得要叫娘了。
看看这还引来女生注目发笑,有的男生也故意同手同脚。可也奇怪,学不像,一不小心走着走着却成了跑。无端招致教官的训斥了。
可惜军训时间短,否则想来第一个中比丘特箭的肯定是老狼。有首歌唱得真好:只是人群里多看了一眼。对于八十年代初,“多看一眼”往往秋波所致,那时所谓的谈恋爱的谈,开始只能局限于彼此目光的试探和交流。何况当年高校对于学生恋爱,普遍严防死守。我们始学教育时,系里辅导员就再三强调:学校对于谈恋爱,政策(那时就说是政策)是“不提倡不鼓励”。话是这么说,实际上是反对,因为一有学生恋爱苗头、迹象,往往视之为“落后”不上进,就成团组织帮扶重点。辅导员便苦口婆心劝谏,要向梁山伯祝英台学习,人家梁祝同窗学习,硬是把爱情深深埋在心底,毕业了才表白。你们还小啊——尽管同学里有的年龄远比老师还大(因为恢复高考的前三五年,可是历史耽搁的好多届一同竟考,所以大学班里年龄相差很大)。
相信很多人还会记得,那时浙师大校园每天早晨、中午、傍晚,喇叭响起的序曲便是梁祝的提琴协奏曲。如今想起确实有些搞笑,用一个爱情故事来阻止爱情的发生。
在这样的氛围里,爱情只能是暗恋。表达也只能是“多看一眼”。倘若能引人注目,是多么荣幸的事啊。
落叶随风说,当年他就喜欢阶梯教室上课,因为大教室只有从前门进。所以他常常是上课铃响过了才姗姗来迟,为的就是进门的那个瞬间,看一眼那双明亮而又美丽的眼睛,那一抬头一刹那的灵光,一节课便精神振奋。他讨厌自己教室,因为地处走廊尽头,只有一道后门出入。
倘若某个同学坠入情网,那也是显而易见的,他的行为总要夸张特别些。比如突然每天很勤快梳头照镜子,往脸上头上涂抹一些名堂。由于基本来自农村,男生哪有诸如此类雅好。寝室一开始也不知道谁备了一把梳子,每天早晨都形色匆忙,一把梳子你争我抢,就掰成两半用了。更多时候也就张开五指,头上抓几下算是梳理过了。他却那么细致,那肯定有问题。于是,有一天几个人就捣鼓了,把那同学的一盒面油之类的,打开挖取一块,然后代之以猪油填上。同学不明就里,依然细致涂抹。结果那天校园的苍蝇,全往我们教室里飞,围着那颗脑袋盘旋起落。如此,也引人注目了,却很有些灰头土脸。一寝室便开心无比,唯他悻悻然,说这面油咋也会馊了呢,一甩手扔出窗外。
我们真的不太在乎谁成绩好坏,却很在意哪个是否有爱。那时呀刚刚挣脱了沉重的背负,冲出地平线成为天之骄子,是那么的意气风发,踌躇满志,一副天下舍我其谁的样子。女排夺冠,我们点燃扫把当火把,摔响水瓶作爆竹,彻夜狂欢。我们也会孤寂地在雨夜操场上一圈一圈的跑------躁动不安的心,渴望一场爱情的邂逅,甚至随时为之走向角斗。
但凡有同学收到信封上暧昧写着“内详”的信,看他那份有意无意欲盖弥彰的得意,谁不心生羡慕嫉妒恨啊?
光头鱼说,读书时一度恨不得跑邮局自己给自己寄一封“内详”的信。几乎天天都要跑去学校收发室,刨着一堆来信,以期碰运气样地碰到一封属于自己的,却常常失意。还不放过旁边不知被多少人翻过多少遍的脏兮兮的无人查收信件。有一天就在这行将“查无此人”信堆里,蓦地发现一个熟悉的名字,他断定这应该就是他高中女同学的信,因为她的名字太特别,不可能重名;然而她是在另外一所大学呀,阴差阳错寄到他的学校了呢?他“偷”回这封信,从信封字迹看应该是一个男生给她写的“内详”信。他纠结了一个晚上,要不要拆开看个究竟。天亮了,他想想还是把信封上的字涂了,“内详”改为他光头鱼的大名,然后再套上一个他自己做的信封,一笔一划写上收件人地址和收信人名,一笔一划写上寄信人地址和光头鱼大名。从信件“咔哒”一声落入邮筒起,他便期待着她的回信,他想她肯定回信,起码得问问这信是怎么回事,说不定还是一封“内详”的信。然而,喜滋滋,忐忐忑忑,懊恼怅然地一个学期过去了,他仍然没有收到她的片纸。假期在中学母校里,却与她不期而遇,四目相对的那下,两人都吓了一跳,她幽怨地说:写封信还要假借别人的名义么?事出突然,他顿时气急脸热,无从说起,百口莫辩,他------她却转身离去。
那时的爱情就这么青涩隐晦,如同一杯苦涩的山茶。

群主二胡也是诗人二胡说,写了很多诗读过很多诗,还是最忆八十年代读过的一首无名小诗。诗的大意是说,他走在繁杂喧闹的街上,不经意转首,看见她独自在街边的屋里,透过玻璃寻觅街上的风景。目光相错,有闪电划过。于是他和她相向走近那扇门。一个往外推一个往里推,门纹丝不动,他俩就这么推啊推-----后来他们都累了,依依不舍,顾盼相惜,彼此离去。迎着风远去,身后的风轻轻地一吹,那扇门悄然开放,而他们已然走远-------
我说,我不知道是因为缺陷,爱情才变得美丽动人,还是因为美丽原本就是缺陷。换言之,爱情本就是块碎片,任咋样完美的爱情,其实都是块碎片,只不过碎片的大小不同而已。脚步匆匆,风雨兼程,我们正在一个个依次离开职场,追逐自己的太阳;回望来时路,撒满碎片一地,那就是我们闪闪发亮的脚印。
这样说,不知道你们同意否?
作者简介:  严雨龙, 浙江衢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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