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罗列出众多近年来它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事实,如:平台主动删除的疑似侵权链接中,97%一上线即被封杀;每1万笔订单中仅有1.49笔为疑似假货;24万个淘宝疑似侵权店铺被关闭;提供线索、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制假售假涉案人员1606名,捣毁窝点数1328个,涉案金额43亿元,并且提出:“今天,打击制售假已进入到关键环节。只有降低制售假入刑门槛,使现行法律适应打击制售假犯罪的现实需要、提高违法犯罪成本、加大执法司法力度、使每一个制售假者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才能从根本上铲除假货。”和呼吁“社会各界共同推进制假直接入刑,完善立法加重刑罚治理假货,以保障中国从世界工厂走向自主创新的新兴经济体之路”。
此前,中国新闻周刊刊出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今年提出的《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的提案》的细节,“惊心动魄”的假冒商品流通过程再次曝光在公众视野。
乱世用重典。一方面救驾入刑效果显著,可谓是示范效果,于是近年来众多公众关心的议题被纷纷立法,甚至各种入刑的呼声不断。而另一方面,缺乏执行标准、多头管理、运动式执法的情况屡见不鲜。
在淘宝或阿里爸爸等平台收钱、关店如此顺手甚至手握生杀大权的情况下,阿里的平台上再假货流行就相当不能令人理解了,毕竟相比之下,天猫平台情况就要好很多。可见并非不能管、管不好,而是怎么管,以及如何在保障消费者利益前提下,平衡平台和商家利益的问题,单纯的抛出售假入刑,更像是丢包袱的行为。虽然经过大力度治理,但假冒伪劣产品仍有进入人们视野,也给淘宝们被列为“恶名市场”提供了相当的口实。
诚然,除了阿里平台,像很多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上,仍有假货泛滥的苗头。然而,其市场管理方,都抱着“我尽力了、管不了了、上刑罚来解决问题”态度,那么假货及其制售者更可以隐蔽信息或时间灰色地带继续他们的营生。相比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直接管理方,刑罚或行政执法机构“太远”,远做不到对每个、每一级市场里“违法必究”的覆盖力。生意的所有参与环节,都变得“警察不来就没事人儿”一样。如此架空,法律失去了尊严也失去了立法和刑罚惩前毖后的目的。而就先行法律架构来说,执法权也不可能直接下放到市场管理方,因此管理方更要动用的是市场手段,和自己眼前利益过不去、谋求长久的利益。
举个栗子,如果挂出“天猫魔盒”商品,无论是在淘宝或者咸鱼,相应的商品就会被秒删,并且给卖主几上违规,几次之后关店,违规的理由就是“销售未授权”商品。对于自己产品的保护,以及对损害自身利益者的惩戒,阿里从不手软,也非常迅速。
市场加强对商家的监督,并主动保护权益方而不是自己的直接利益,这不是与虎谋皮。法律对平台的监督、管理应进一步且优先增强,甚至入刑、追究平台管理方的责任,让利益的平衡像消费者、权益方倾斜,让平台管理方有监督自己利益来源的动力和压力,当面临问题的时候不是着急丢包给家长,而是更多审视自己,将问题消纳自己的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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