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税法规定合法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2017年7月1日开始允许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进行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勾选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所以,未认证抵扣的进行税发票要留意认证确认期限,防止过期。
正常未认证抵扣的合法发票,就算被税务机关检查到,进行未认证的合理解释,相信是不会有涉税风险的。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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