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这要看贵公司租赁的仓库只是用于存放货物还是有经营,如果有经营应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并按分支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只是用于存放货物,不向购货方开具发票,收取货款的,可以不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销售时统一在公司开具发票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国税发[1998]1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国税发[2008]28号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问题来源于实务咨询,您可能对问题描述、文件解析、政策依据等方面有不同解读,欢迎留言批评指正、问题探讨。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