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自家提温,有人通过在暖气片上加装设施来窃热。从现在起到3月份,热电集团对违规用热进行普查。13日,高区一用户就因为在暖气片上安水龙头,被追缴了600元“水费”。
仲先生在高区租住了一户民房来经营门市,前几天热电集团的工作人员上门查看暖气设施时,发现仲先生家的暖气片上安装有一个自来水龙头,于是先对仲先生的房子停了暖,待处理完违规安装的设施以后再恢复。
对于这个私装的自来水龙头,13日,来热电集团处理问题的仲先生告诉记者,他并不了解暖气片上不能安装水龙头的规定,前几天由于家中不太热,于是请了水暖公司的工作人员来进行维修。为了方便放水冲洗管道,维修人员在暖气片上装了一个水龙头。当时工作人员没能处理好问题,维修中断,但水龙头也就一直留在了暖气片上。
对于仲先生的说法,热电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去年9月1日起实施的《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三章第三十二条规定,用户不得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气阀或者换热装置,不得擅自排放供热系统的热水等。在检查的时候,仲先生确实有在暖气片上安装水龙头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供热条例中的规定,需要对仲先生追缴暖气水的“水费”共计600元。
这600元钱的标准是如何计算出来的?热电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五章第五十二条规定,用户有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行为的,对个人用户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根据目前的生产运行成本,每立方米的暖气水成本高达20元,由于仲先生自诉是由于维修暖气设施才安装的水龙头,根据实际情况追缴600元暖气水的‘水费’。”这名负责人表示,用户要重视自己的供暖档案,如果造成严重损失,就有可能被列入黑名单,不再批准供暖申请。
对于这样的处理意见,仲先生并没有表示异议,办理手续并且接受完检查后,仲先生家的暖气将再次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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