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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附民赔太少,律师怎么做才能赔得多?

在这个案件中,被害人遭到故意伤害,导致重伤二级,经过伤残鉴定为九级、十级伤残。刑事案件中法院依法判决故意伤害罪成立,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害人想要索赔,但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是正确的选择。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少、金额低。于是,律师建议他另行提起民事侵权诉讼。

刑事案件结束后,被害人提起了民事诉讼——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被害人要求赔偿医疗费、陪床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合计约4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刑事判决书查明的事实,被告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了原告的损害结果,被告的伤害行为和原告的损失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被告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过程中也没有发现被告存在可以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所有赔偿项目,判决赔偿原告3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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