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权力,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专题询问虽然属于询问的范畴,但与一般的询问不同,因为其“专”,所以其主题更鲜明、重点更突出、内容更具实质性,有利于人大针对某一专门领域或特定方面展开监督,聚焦这一领域或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反映人民群众的普遍关切和呼声,督促政府部门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可以说是询问的深化与拓展。那么,两者具体有哪些区别?
一、行使主体的不同。询问是人大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单独行驶的权力,只要是与审议议案和报告相关、自己不清楚的某方面内容,都可以提出问题,对回答情况不满意时可以再次提出询问。而专题询问是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行使的监督权,常委会工作机构或人大专门委员会在专题询问的组织开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包括确定询问主题、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前期调研、与“一府两院”沟通协调、问后加强跟踪监督等。
二、开展的频率不同。每次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会议上都可以提出询问,一年内开展询问的次数难以预计,少则几次,多则几十次。而专题询问要体现“专”,是针对某一特定问题开展的,需要大量的视察调研等,不可能一年内多次开展,开展的次数较少,有的地方一年制开展一次专题询问,多也不过两三次。
三、组织程度不同。询问不需要特别组织,是全体会议或分组会议的一部分,实践中一般由“一府两院”相关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对可能提出的询问作出回答。而专题询问现场的组织程度较高,需要设定主持人,受询问机关或部门一般都派主要负责人到会接受询问,参与现场报道的新闻媒体较多。可见专题询问从准备、调研、开展到问后监督的链条更长,是一种有计划、有准备、有重点、有组织地围绕一个特定议题开展询问的监督形式,在议程安排上也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专题询问是询问的深化,丰富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使人大的监督工作大大强化了针对性和实效性,是人大监督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方式、增强实效的一个重要探索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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