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创作挑战赛#
马克思曾经说过:“事物的现象是外在的表现形式,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是歪曲的。”也许有的朋友一看这句话就一拍脑袋,怎么的呢?难怪有时候我们处理什么事情,要么达不到理想的效果,要么就南辕北辙了呢,就是被事物的现象给迷惑了而没有抓住事物的本质,从而才做出了错误的判断。那么,我们要怎样才能抓住事物的本质呢?
《大学》引用了《论语》中的一段话为我们进行了阐释: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孔子说的这句话呢,出自《论语·颜渊》。这次的原文呢,我认为还是比较简单的,我们就不做过多的解释了,您各位如果不明白不妨多读几遍,自己好好琢磨琢磨,写出您自己的见解来,然后再跟译文核对,看看您自己的想法正确与否。
这句话的意思是:孔子说:“审理案件,我也跟别人一样,就是要使同样的争讼事件不再发生。”使无理的人不敢强词夺理,用德行道义使民心畏服,这才叫作抓住了根本。
说得再直白一点儿,孔夫子通过他的圣德教化,人们已经非常的通晓事理,自然就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争讼。比方说张三欠李四两吊钱,说好了八月十五还,可到了这天张三还不上钱,张三就跟李四说:“兄弟,我实在是还不上你的钱,是我的不对,你说吧,咱俩这事儿咋办?我都听你的,你让我干啥我就干啥,你就是让我跳河死去,我也二话没有,立马儿扎河里死给你看!”这样一来,官司就不能打了,哥儿俩自己就去商量解决的办法了。
可如果张三不这么说,而是说:“要钱?没有!要命也不给!咋地?你敢弄死我吗?”这就完了,来吧,咱们有必要到衙门口儿展示一下了。
所以说,无论做什么事情,首先弄清楚事物的本质是非常有必要的,事物的本质会引领我们做出正确的选择,让我们少走弯路,甚至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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