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一道习题:
综合分析题
2020年9月,郑先生将甲市一套住宅出租给A公司做员工宿舍,租金5000元/月,租期1年,一次性收取租金6万元。郑先生向税务机关方申请代开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交纳了相关税费。
回答以下问题:
1.郑先生出租业务应纳增值税税额是:(单选题)
A.0
B.71.43元
C.857.14元
D.2857.14元
【解析】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代开增值税普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答案】A。
2.以下有关郑先生出租业务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说法,正确的有:(多选题)
A.该出租业务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为0
B.该出租业务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30元
C.该出租业务应纳教育费附加去12.85元
D.该出租业务应纳教育费附加为0
E.该出租业务应纳地方教育附加为0
【解析】增值税附征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7%,县城(镇)5%,其他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月营业额在10万元以下免征。
【答案】ADE。
3.以下有关郑先生出租业务应纳房产税的说法,错误的是:(单选题)
A.全年应纳房产税2400元
B.确定计税依据时,免征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C.自交付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D.个人出租房产税的税率4%
【解析】对个人出租分用途,按租金收率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二条规定,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以及第五条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另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六税两费”,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郑先生全年应纳房产税=60000×4%÷2=1200(元)
【答案】A。
4.以下有关郑先生出租业务有关印花税的说法,正确的是:(单选题)
A.出租方免征印花税、承租方交纳印花税
B.承租方免征印花税、出租方交纳印花税
C.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5‰
D.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解析】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答案】D。
5.以下有关郑先生出租业务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说法,正确的是:(单选题)
A.免征
B.应征
C.减半
D.不征
【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案】A。
6.以下有关郑先生出租业务有关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有:(多选题)
A.可以扣除增值税附征
B.可以扣除房产税
C.可以扣除一定的修缮费用
D.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E.法定费用扣除标准为800元
【解析】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暂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次序为:(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主要指增值税附征,房产税);(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可在以后期扣除);(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扣除20%。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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