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的危害很大,这世人皆知,江苏镇江一位75岁的陈大爷对此不会不知道。
但是,知道,也不一定戴。
10月4日早上9点,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的陈大爷不幸被警察抓到了。警察说,要罚款20元。这下大爷不干了,估计他能用20元哄孙子买点糖果什么的,对处罚坚决不从。
不从陈大爷也没办法,气得他调转电动车要逆向离开,想看交警能咋滴,果然被交警拦住。
陈大爷气得不行不行的,你们罚款我20元,还不让我逆行,我活这个年岁了还真没见过谁能管了我呢!
陈大爷是个聪明人,见警察不让他逆行,他就拿走警察岗亭桌上的警务通!他要让警察着急,看你们会把我怎样?
交警果真不干了,大爷心里也烦!你们罚款我,还不让我逆行,我拿着你们一个警务通算啥?
警察说“这是警用工具”,陈大爷说“你少给我来一这套”;警察说“我跟你讲你这样不对”,陈大爷紧接着说“我跟你讲”;民警说我还要“教育一下”之类的话,可陈大爷也说“我要教育你”。
总之,陈大爷一定要占上峰,在陈大爷心中,啥法律不法律,啥警察不警察,我这个年龄啥没见识过,你们这帮小屁孩还和我扯这一套!多余啦!
最后,陈大爷一看这些穿警服的小屁孩没啥大能耐,不但要您走他们的警务通,还一把拽掉了挂在民警胸口上的那个啥玩意儿!
其实这不叫“啥玩意儿”,叫执法纪录仪,没有这个“啥玩意儿”,民警就不能纪录在执法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情,也不能证明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总之“啥玩意儿”对民警来说非常的重要,不能离开。
人家陈大爷哪管这些,他只知道我拿走了你们这“啥玩意儿”,咱们就谁也不欠谁了。
这下子,民警的火气有点上来了。其实也不是火气,这是对民警执法权威的公然侵犯,显然已经触犯刑律了,定他妨害公务不算过。如果民警再任由他怎样,那就不是民警了。
最终交通民警打了110,又换了一茬戴蓝帽子的民警来了。蓝帽子民警显然比白帽子的民警厉害,三下五除二,就把陈大爷带到了派出所。
陈大爷呢,这回领教了一把派出所是咋回事儿。
蓝帽子民警非常好客,把他带到了很少有人来过的“贵宾室”,陈大爷一看这四周是防风、防火、防击打的,椅子是特制的,特别的稳固,手上还配发了一副银光闪闪的大手链,过去的皇上也没这待遇呀,心里真有点儿异样的感觉。
从这“贵宾室”里呆过的人一般去处都不错,有两个地方等待着他。那名字和“私人会所”差不多,叫什么看守所和拘留所吧。
据说办案民警正在犹豫,不知道该让他去哪里,估计是怕隔壁公司的认知和他们不同。
陈大爷已经75岁了,拘留所那地方特别不好客,不收他这个年龄的人。就别让他去了,还是进看守所吧。
陈大爷的暴力倾向很明显,刑法中对妨害公务罪的规定已经很明确了,咱就不说了。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对袭警方面的司法解释今年也出台了,民警被打成轻微伤肯定是够了,无论谁说啥陈大爷都符合到看守所的条件。
陈大爷这辈子干过不少事情,20岁多岁时还经过“文化大革命”的洗礼,退休前当过当地科技局的领导。
这辈子啥滋味都品尝过了,唯一缺的就是没吃过那里面的饭菜,咱人民警察应该依法满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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