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意外还是发生了,汤姆受不了法庭对自己的诬陷,他试图越狱,最终被警察开枪打死了。
当芬奇律诗知道这个噩耗的时候,他立即赶去汤姆家安慰汤姆的家人。此时,他意外地碰到鲍勃·尤厄尔,鲍勃还羞辱了芬奇律诗,芬奇没有跟鲍勃计较,就开车回家了。
转眼万圣节到了,吉姆和斯科特在学校表演节目,很晚才回家,在路上,他们遭到鲍勃的袭击,就在万分危急的时候,一个影子冲出来与鲍勃搏斗,鲍勃跌倒在地的时候,他的腹部撞到了他带来的刀上,鲍勃死了。
拯救吉姆和斯科特的是怪人拉德利,为了感谢拉德利的救命之恩,斯科特牵着拉德利的手,将拉德利送回了家。
芬奇和检察官赶到现场,经过一番讨论,检察官定性为鲍勃自己不小心撞到了自己的刀上死了,案子就这样定性。故事到此也就结束了。
说心里话,到现在我都不知道知更鸟是什么鸟,小说里有介绍,芬奇律师年轻时是位神射手,他有次无意之间杀死了一只知更鸟,由此他感觉特别懊悔。因为,打死知更鸟是一种罪恶,因为知更鸟除了唱歌供人们欣赏外,不干别的事情。
知更鸟是个类比,小说中其实有两只知更鸟。拉德利其实就是一只知更鸟,他活在人们的歧视中,他是被镇上人的眼光给杀死了,而拉德利内心非常善良和真诚,他被镇上人妖魔化了。另一只知更鸟无疑就是黑人青年汤姆,他是被种族歧视杀死的。
小说中,汤姆是位非常热心、谦逊的黑人青年,他每次经过尤厄尔家的时候,他都是无偿地给尤厄尔小姐提供帮助,他除了助人,心里几乎没有一丝杂念,即使尤厄尔小姐倒在他的怀里,让他亲吻尤厄尔小姐的时候,他不仅不敢冲动,反而吓得惊慌失措。
懂得这个类比,估计就算是基本懂得了这本小说了。这是小说的第一个特点,这也是很多人比较喜欢这部小说的原因,通俗易懂,且读后有收获,这是一部好小说的一个标准。
本书的第二大特点是,书中通过故事告诉了我们两个道理:教养和勇气。
教养不仅仅表现在芬奇律师待人接物的亲和,尤其是他们家的黑人保姆卡波妮也是这样的,小说中有个细节,有次斯科特有个同学到她家吃饭,同学的一些习惯斯科特受不了,在桌上就表现出了不友好。卡波妮将斯科特叫到厨房,非常严厉地批评了她,她批评斯科特说,你既然邀请别人到家做客,人家即使把桌布吃了,你也得包容人家的行为。当时,芬奇律师也在家,这个镜头让我知道了什么是教养。教养就是骨子里对人的尊重,不管别人是干什么的,是什么什么,做了什么。当芬奇去汤姆家送信的时候,鲍勃·尤厄尔向他的脸上吐了口水,他保持了“唾面自干”的教养,我看到这儿的时候,都想锤尤厄尔一顿,可芬奇知道,当时的隐忍可能比打尤厄尔一顿更重要。
勇气不是敢不敢跟尤厄尔拔刀相向,而是在尤厄尔挑衅的时候,能懂得克制。正如他果断地接了替黑人的辩护任务,其实,芬奇律师知道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正如他告诫自己的儿子的话,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这有点像中国的侠客精神,荆轲明明知道自己完成不了燕王的任务,可他义无反顾地去了。这就是勇气!好在故事里的芬奇律师,他没有像荆轲那样吟诵“风萧萧兮易水寒”,而是心情平和、态度和蔼地坚持着自己的目标,将自己能做的做到最好。
小说的第三个特点是,作者是以小女孩斯科特的视角看到的成人世界,通过故事的叙述,让我们很清楚地感受到那个年代南方的种族主义的大环境,让我们很容易体会到当时的社会经济和人文信息。一部伟大的作品,必须是有时代背景做依托,这部作品好就好在那么一个宏大的时代背景,被小姑娘的视角很轻易地就展现在读者面前,这就是大手笔、大创意。
当然,这部小说中还有吸引我的地方是,她告诉了我一些道理,比如,书中说到“偏见”,作者的理解是,这个世界上总是充满着各种偏见,无论在怎么样的时代里,总有人把愚昧当成道德,把偏见当真理,人们固守着自己的舒适区的位置,拒绝去理解他人,宁愿去隔离和妖魔化那些处于弱势的人。只有克服偏见,超越各自立场的束缚,站在生命的全局视野去思考每一个个体,我们才真正感受到世界的丰富和美丽。
《杀死一只知更鸟》成书后便在60年被拍成电影,电影也非常精彩,有时间的话,推荐大家同时看书和电影,一定会有更深的理解。
朱晔(古磨盘州人)
安徽望江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金融作家协会理事;2008年开始文学创作,已出版著作6部,累计出版200万字。
已出版作品
历史散文(3部):《理说明朝》《理说宋朝(北宋篇)》《理说宋朝(南宋篇)》
旅行随笔(1部):《一车一世界》
长篇小说(2部):《最后一个磨盘州人》《银圈子》
期刊发表作品若干:散见于《文艺报》《厦门文学》《中外文摘》《金融时报》《安庆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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