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2017苏州积分入学热点问答汇集

苏州积分入学准入卡发放时间:6月30日前

  经公示无异议后,苏州相关部门将于6月底前向符合流动人口入学积分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入学准入卡及入学告知书。

  苏州积分入学准入卡领取地点:你所办理积分入学申请的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苏州相城区积分管理受理点地址及电话  

  苏州虎丘区积分受理点地址及电话汇总

  苏州姑苏区积分办公室及各受理点地址及电话

  苏州吴中区积分受理点地址及电话

  苏州工业园区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点地址及电话 

  办理入学手续:

  流动人口根据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发放的入学准入卡和入学告知书,到准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提供入学材料: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准入公办小学就读后,需提供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婴儿出生证原件;

  2.居住证原件;

  3.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

  4.原幼儿园(看护点)就读证明或幼儿素质发展报告册;

  5.预防接种证原件。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准入公办初中就读后,需提供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居住证原件;

  3.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

  4.学籍卡或原学校就读证明、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

  详细请关注苏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流程

苏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一、提出申请

  当年4月15日(节假日除外)前,已纳入积分管理的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拟就读学校申请,申请仅限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二、受理申请

  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接收申请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经确认原件属实后,将申请人信息录入“流动人口积分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入学一栏,建立积分入学档案,并出具受理回执。

  三、审核评分

  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对录入的资料信息进行复审,复审未通过的退回申请受理窗口,复审通过的由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交各职能部门审核评分。申请人于4月30日前,到居住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签字确认积分分值。

  四、汇总信息

  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将入学申请信息按学校分类后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将全区入学申请信息按镇(街道)、学校汇总后于5月10日前交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五、公布指标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资源分布情况和户籍人口数量,科学预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可供学位数,于5月20日前上报区政府(管理委员会)和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6月10日前统一向社会公布。

  六、排名公示

  各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分镇(街道)按学校对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排名结果经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由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6月15日前将符合积分入学分值要求的入学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七、发放准入卡

  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于6月30日前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入学准入卡及入学告知书。

  八、提供入学材料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准入公办小学就读后,需提供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婴儿出生证原件;

  2.居住证原件;

  3.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

  4.原幼儿园(看护点)就读证明或幼儿素质发展报告册;

  5.预防接种证原件。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准入公办初中就读后,需提供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居住证原件;

  3.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

  4.学籍卡或原学校就读证明、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

  九、办理入学手续

  流动人口根据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发放的入学准入卡和入学告知书,到准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子女入学申请表

  2、苏州积分管理计生证明表式

 1、苏州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如何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管理,切实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提高教育公共资源均等化服务效率,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意见》、《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过深入调研、比较研究、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配套出台了《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2016年起,苏州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须参加积分管理,申请入学。

  2、什么是积分入学管理工作?

  积分入学是根据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的分值和当年度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可供学位数,分学校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安排适龄儿童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入学管理办法。就读民办学校无需申请积分。

  3、2016年实施积分入学管理后,原有的“三稳定”政策仍然有效吗?

  2016年实施积分入学管理工作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以本细则的相关规定为准,原来的“三稳定”政策不再适用。

  4、流动人口应具备什么基本条件能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积分入学有无年级限制?    

  凡是参加苏州市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均能为其未成年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申请年级仅限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起始年级,即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

  5、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后,其子女是否都能就读公办学校?

  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后,其子女不是都能就读公办学校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是否能就读公办学校,要根据公办学校所能提供的学位数和流动人口的积分排名而定。 

  各区在尽力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公办吸纳工作的同时,将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各类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确保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6、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入不同的公办学校,其分值要求是否相同?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入不同的公办学校,其分值要求不一定相同。

  不同的区、镇(街道)、学校能够提供的公办学位数以及流动人口的入学申请数不一定相同,流动人口入学的积分排名是分镇(街道)、分学校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的,因而,在不同的区、镇(街道)、学校入学会有不同的积分分值要求。

  7、流动人口应在何时何地为其子女提出积分入学的申请?    

  2016年是实施积分管理工作的第一年,申请人从1月15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向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积分入学申请。从2017年起,申请时间为1月1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8、经积分排名未能进入所申请的公办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怎样入学?    

  经积分排名未能进入所申请的公办学校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各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其他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其进行统筹调剂。如无空余学位或有空余学位但不服从统筹调剂的,可以选择就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9、在苏州市已购买住房并取得房产证的流动人口,是否需要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的:

  (1)在苏已经购房(成套住宅类),并取得房屋产权证,而且房屋产权所有人是孩子的父或母(即法定监护人),无需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2)在苏已经购房(成套住宅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产权,无需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3)在8月31日前在苏已经购房,房产证在办理过程中,如能提供购房合同、全额发票、交房证明、契税发票等法律文书的可以不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必须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的:

  (1)在苏已经购房(成套住宅类),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但房屋产权所有人非孩子的直接法定监护人,或非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产权的其他形式共有产权,必须要参加积分申请。

  (2)在苏已经购房,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但房屋产权性质为非住宅类(商业用房、公寓式酒店),必须参加积分申请。

  (3)在苏已购房,但当年8月31日前不能拿房的期房,必须要参加积分申请。

  10、是不是办理了积分入户就不用办什么积分入学、积分入医了?

  理论上是这样的,但是由于苏州这边积分入户结果出来的比积分入学、积分入医晚,而且名额也是有限定的,所以如果有需要这两方面的最好先咨询一下苏州积分管理部门。

  苏州积分办相关咨询热线电话一览

 

 

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

  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由三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计划生育情况、发明创造、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公共卫生六项内容,扣减分指标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犯罪、失信行为三项内容。

  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具体如下:

  一、基础分

  (一)个人基本情况积分=年龄+文化程度得分+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得分。

  1.年龄。

  得分标准: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人员为10分。

  2.文化程度得分。

  得分标准:大专(高职)为30分;大学本科为60分;硕士研究生为200分;博士研究生为40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

  3.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得分。

  得分标准:职业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工)为10分;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为30分;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为50分;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为100分;职业技能等级一级(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副高及以上为300分。按最高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

  (二)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得分。

  得分标准: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个月,加5分;累计总分不超过500分。

  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满一年加5分,累计总分不超过50分。

  (三)居住情况积分=房产情况得分+办理居住证年限得分。

  1.房产情况。

  得分标准: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市区(以下市区均不包含吴江区)拥有自有产权房建筑面积超过(含75 m2)且居住的为60分,75m2以上的每增加25 m2加20分;多套房面积可累计计算,总分不超200分。75 m2

  2.办理居住证年限。

  得分标准:在苏州市区连续居住时间每满1年加30分,最高分限300分。

  温馨提示:

  苏州本地宝已开通微信服务!你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微信搜索【苏州本地宝】,关注苏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suzhoubdb),然后回复关键字【积分】即可在线了解苏州积分入户、入学、入医办理条件、所需材料、申请流程及准入名单等信息,还可查询积分、积分自测等。

  

  2016年上半年苏州积分入户名单排名(完整版)

  更多苏州积分落户信息请关注苏州积分落户专题!

  最新: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全文阅读(2016新版)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2017年苏州各级各类中小学招生政策出台2017年05月16日 星期二SZ01 苏州城事
苏州教育局刚刚发布重大消息!和每个家庭息息相关...
【权威】重要通知!2017年积分入学申请即将开始!
苏州积分入学、入医、入户详解,以及积分加减分标准计算!
政策解读——2017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2019年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咨询服务指南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