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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立法权”落地!3万海派律师如何“躺赢”“一地三法”?


律新社丨程辉

“浦东几大股票涨停了,浦东新区要有大事发生……”
6月3日,股市中上海本地股的集体涨停,让嗅觉灵敏投资者们浮想联翩,一时间关于浦东新区的各种传言开始弥漫开来:浦东要独立立法、浦东要成为第二个深圳……
 
就在坊间纷纷猜测之际,这只“靴子”在上周落地了。
 

6月10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决定》规定,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浦东改革创新实践需要,遵循宪法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基本规则,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在浦东新区实施。
 
上海拿到浦东新区立法授权后,会率先出台哪些法律法规?对“海派法律人”而言,是机遇还是挑战?为此,律新社采访了相关业内人士。


01


授权非经济特区立法尚属首次

在这次授予上海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立法权力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过5次、涉及多个地区的立法授权决定:

 第一次   1981年11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首次特别授权允许地方立法,推动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特区的建立。


 第二次   1988年4月13日,授权海南经济特区立法。

 第三次   1992年7月1日,授权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并在深圳经济特区组织实施。

 第四次   1994年3月22日,授权厦门市立法。

 第五次   1996年3月17日,授权汕头市和珠海市立法。
 
这五次授权其实都与推动经济特区运行和发展有关。而上海此次获得浦东新区立法权,似乎又成了“最特别的那一个”。
 
“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权力,在性质上近于经济特区的变通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以《决定》的方式授予一个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为其辖区内的非经济特区地方专门制定'变通性’法规的权力,还是第一次。”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立法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赵雪纲接受《正观新闻》采访时,如是表态。
 

作为新区的浦东,以占上海市1/5的面积、1/4的人口,贡献了上海1/3的GDP。经济飞速发展的背后,则是相对滞后的法律法规:在自贸区和临港新片区设立后,浦东新区曾出台过一些配套条例以及有关贸易、投资、航运、资金、人才择业等自由的制度规定。但是,这些带有探索性的配套条例和规定,其中有些内容可能是与中央相关的立法规定相冲突的。
 
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作出立法授权的《决定》,不仅让浦东新区“法规变通”有了最高的立法根据,从法理上解决了与中央立法的冲突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有了立法权这件“利器”,未来浦东在金融、外贸、航运、医疗、房地产、法律服务等领域可以放开手脚,大胆探索。
 
在上海之前,共有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等地区获得了地方性立法授权。其中,无论从经济规模,还是城市定位的角度来看,最值得上海借鉴的,无疑还是深圳经验。
 
“深圳的立法是成功的,浦东向中央争取立法权的时候,也是以深圳作为样本”,上海市决策咨询专家库专家、上海浦东新区张江平台经济研究院院长陈炜在接受深圳卫视采访时透露,浦东人大每年都会到深圳学习,特别是在市场化改革方面。他认为,深圳和浦东可以一起进行特殊经济区的立法探索,共担风险,共享改革的红利。
 
而对浦东而言,则需要立足于本地经济、社会特点,找准一个突破点,如同投一颗石头进池塘,是可以泛起阵阵涟漪的。

02


浦东立法授权后
该优先填补哪些法律空白?

浦东新区自1990年宣布开发开放以来,承担了多个国家战略,包括全国首个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全国首个自贸试验区,扮演着先行先试的角色,同时也是上海“五大中心”建设的核心承载区。要为全国改革开放探路破局,离不开“立法的引领和推动”。
 
此番获得立法权之后,浦东新区有了较大的运作空间,只需遵循宪法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基本规则,就可以对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变通,“特事特办”。
 

那么这个变通、改革的点,该从何处着手呢?
 
律新社第一时间采访了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合伙人乃菲莎·尼合买提律师,她同时也是上海市浦东新区第六届人大代表。作为一名商事律师,她长期专注于破产重整与清算、不良资产并购与处置、法庭外债务重组与预重整、企业及机构债务危机公关等业务。针对此次浦东立法授权,乃菲莎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了自己的建议:
 
制订个人破产条例:经济发展的活力根源是企业家,尤其是实业家,现在深圳、浙江等地区均出台了相应政策,对企业家在当地创业是极大的吸引力,助力当地经济发展。上海浦东也应该在深圳市和浙江省的先行探索的基础上,紧随其后,建立起个人破产条例,参与人才资源竞争。
 
制订企业破产的“浦东版细则”:虽然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都有关于企业破产的红头文件,但是上海地区的实施细则尚处空缺,浦东可以趁此机会,根据相关红头文件出台更加常态化和制度化的府院联动立法文件,解决企业破产的衍生问题,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社会稳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并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使之逐步做到制度化、法律化,为破产案件的顺利推进扫清障碍。
 
完善跨境破产制度:跨境破产制度的完善是破产法的绝对重要领域,上海浦东可以先行先试,用更具有大局观的、世界性的眼光为今后的跨境破产业务在更大范围内的展开打下基础,细化在立法阶段可能意想不到的、预见不到的问题,例如管理人履职过程中的保障、域外财产调查的途径以及在相关法院不配合管理人工作时的救济方式等问题。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洪桂彬律师也撰文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上海获“新区立法权”后,应该考虑探索建立“全国最优的劳动法律制度”。在《浦东拟获“新区立法权”,劳动法改革能否迎来春天?》一文中,他认为将高级管理人员这一特殊群体做劳动法的变通试用具有较高的可能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提出了劳动法改革的三条思路:
 
一是,将高管排除在“劳动者”范围之外,排除劳动法的适用,转而更强调“意思自治”,适用《民法典》。
 
二是,仍将高管纳入“劳动者”范畴,执行部分劳动基准,但排除劳动合同法部分条款的适用,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强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可研究出台《浦东新区劳动关系特别法案》,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参照《公司法》定义执行。
 
三是,可在社保制度、平台从业者用工制度等领域灵活先行探索,如出台灵活从业人员权益保护办法、规定诸如网约车、骑手等特殊群体的法律适用,包括强制建立工伤保险或职业伤害保险制度,对该类特殊群体赋予部分劳动基准,如最长工作时间的限制等。
复旦大学法学博士、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裴长利接受律新社采访时也表达了看法:“一是完善《人才引进条例》,在住房、子女教育、税收、养老方面做出系统的规定,以吸引人才,加快浦东2万亿的建设;二是制定浦东版'外商投资指导目录’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范围,同时建立相关政策的落地执行通道和机构。”
 

03


“一地三法”对海派律师是机遇还是挑战?

这次浦东立法,也给上海带来一个全新的问题,即“一地三法”的局面。所谓“一地三法”就是中央级的、全国性的立法在上海要适用;其次,就是上海市的地方立法;第三就是在浦东新区的普通法规。三种法规之间的协调和适用,对“海派律师”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
 

中联律师事务所执委会主任周波在接受律新社采访时说道:“浦东拿到立法授权,会进一步推动浦东改革创新,将会对律师执业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律师需要进一步熟悉浦东发展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认真研磨该规范性文件与其上位法的衔接性与适用性。同时,未来浦东利好政策将吸引大批优秀、专业的律师助力浦东发展,把业务做精做细,整体把握行业发展态势,熟悉并精通浦东相关的法规政策,成为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重中之重。”
 
有挑战才有机遇。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上海共有律所1709家,较2019年同比增长2.95%。全市共有律师31,679人,其中执业律师28,914人,同比增长9.03%。上海律所在外省市设有分所321家,同比增长12.63%,在境外设有分所26家,同比增长13.04%
 
从上述数据来看,上海律师人数稳步增长,行业整体呈现健康上升的发展态势,而浦东新区是上海法律服务市场最活跃的地带,律所、律师数均位居上海第一。
 
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浦东是核心功能区和主战场。而律师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两个中心”建设的重要软环境之一。伴随着浦东改革开放,上海浦东律师业得到超常规的发展:从只有3家律师事务所,22名律师,发展到如今,浦东新区共有律所266家,人数超7000,光人数过百的律所就有12家。多年来,浦东新区律师人均创收均超过百万,为全国第一。他们在创造一个代表着效率和创新的“浦东模式”。(数据截至2020年底)
 

2004年12月,浦东新区律师青年联合会登记成立,成为上海市第一家区级律师行业的青联自律组织。


2006年12月,浦东新区法律服务业协会成立,这是中国第一个具有独立社团法人地位的法律服务业协会。

 

2009年,“陆家嘴法治论坛”创办,已举办十一届,在“沪港律界合作”“法律服务国际化”“法律服务创新”等法律前沿问题屡有重大贡献,现已成为浦东乃至上海的一张亮丽的法律名片。

2016年3月,上海第一家获准与外所联营的本土所诞生在浦东自贸区。

2020年12月,全上海第一家同城分所—上海段和段(临港新片区)律师事务所在浦东临港新城成立。

 

浦东律师行业高速发展,屡创第一,背后是浦东新区独特的经济优势、政策优势、行业优势。此番浦东获得“特区”立法权,或许能为浦东乃至上海的律师行业发展再次注入新的动力。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合伙人乃菲莎律师表示:“上海获得'特区’立法权,对各类律师都是发展良机,特别是对经济发展新形势下前沿领域的律师,例如数据合规领域律师。站在我们的角度,'浦东立法’也可能为不良资产投资领域带来了新的生机。”
 

复旦大学法学博士、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裴长利认为:“影响肯定是正面的,相信浦东会更加开放,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引领示范区;法律服务业也必然需要跟进,未来浦东律师业会更加趋向于涉外的方向,需要更多的涉外律师,同时上海律师行业也会进一步向国际化、精英化方向发展。”

 
律师作为法治理念的践行者、社会治理的生力军,处于先行示范区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在上海获得新区立法权以后,除了为本地区产业发展提供法制保证,还应该在基础法律制度探索中积极建言献策,形成“浦东模式”“浦东经验”,从而为全国法律制度优化作出应有贡献。
 
另一方面,要积极转变发展思路、挖掘本土优势、全面持续创新,为中国律师事务所“走出去”、本土法律服务国际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
 
这是时代赋予“海派”律师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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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丨Lotto

版面编辑丨Lotto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深圳卫视、正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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