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一、享受免征增值税需注意什么?
1、适用3%征收率(5%的不享受)的销售收入;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3、连续12个月销售收入没有超过500万元,如果超过有可能会被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
4、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专票就是视同放弃免税)。
二、哪些情况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
1、放弃免税,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选择放弃免税、对部分或者全部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从4月1日开始,没有特殊情况是不能再开1%专用发票了!),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2、适用5%征收率的收入行业,主要包括:
A、小规模纳税人出售自己建造或者取得的不动产;
B、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C、小规模纳税人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房地产;
D、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
E、提供安全保护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
三、如何开具发票?
1、2022年3月31日之前开具发票,还是选择1%;
2、2022年4月1日开始没有特殊情况(以纳税义发生时间为准),开具免税普通发票(注意,发票税率是选择: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据此,本公告第一条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免税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4月1日以后如果开红字发票(冲3-31之前的)怎么办?
把握核心原则就是:按照原征收率(3-31日之前怎么开的就怎么选择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3月底前已经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原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
即:如果之前按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之前按1%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纳税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五、会计纳税申报,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分两种情况
1、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
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2、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六、特殊情况处理
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出台了转登记政策,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按规定需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用于对其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销售折让、退回等涉税事项产生的应纳税额进行追溯调整。目前,转登记政策已执行到期,对该科目核算的相关税额应如何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第四条明确规定,因转登记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余额,在2022年度可分别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资产、存货等相关科目,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对此前已税前扣除的折旧、摊销不再调整;对无法划分的部分,在2022年度可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七、文件依据(双击即可查看)
以恕己之心恕人则全交;以责人之心责己则寡过;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临事须替别人想,论人先将自己思。
——弘一法师《格言别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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