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黑龙江省林甸县县医院 张广彬
在ICD-10中妊娠、分娩、和产褥期(O00-O99)属于强烈优先编码。孕产妇到产科就诊,或主要医疗操作有产科医师参与时,本章的疾病要优先编码,他章的疾病可作为选择性附加编码。
1、早产指妊娠达到28周但不足37周分娩者,此时娩出的新生儿称为早产儿。早产可分为自发性(胎膜完整早产/未足月胎膜早破)和治疗性早产两类,先兆早产和早产临产两阶段。
先兆早产指有规则或不规则宫缩,伴有宫颈管进行性缩短。
早产临产需符合条件:1出现宫缩2宫颈扩张1厘米以上3宫颈容受≥百分之八十。
2、依据主诊断原则,选择早产为主要诊断。
3、依据ICD–10规则,早产分类于O60早产和分娩类目中,编码时需仔细了解临产症状。
O60包括以下亚目:
O60.0早产不伴有分娩–先兆早产,未分娩
O60.1提前自然临产伴有早产–不足37周,出现规律宫缩等临产症状
O60.2提前自然临产伴有足月产–足月分娩,临产发生在37周前
O60.3早产不伴有自然临产–不足37周分娩,未出现临产症状
临产的标志:
1.规律且逐渐增强的宫缩;
2.持续20s以上,间歇5-6min,同时伴有进行性宫颈管消失、宫口扩张和胎先露部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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