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入”字宜归为指事字,而非象形字
王友轩
2011-12-19汉典将“入”字归于象形字,并释曰:“甲骨文字形,象个尖头器具,尖头器具容易进入。”
当然,许慎在《说文解字》中也说这是象形字:“象从上俱下也。”段玉裁注曰:“上下者,外中之象。”可是,许慎的解说合乎事实么?自外而中的二元关系,是一种具象么?
我的看法是:如果这个字的本义是“尖物”或“楔子”,归于“象形字”则很好理解。然而,入,非物体,本来无相,如何象形?
“入”字所指征的概念不是尖物,不是楔子,而是由外及里的二元关系。指征二元关系的字,多为指事字,如“上”、“下”二字。
因此,我认为:“入”字不宜归于象形字,而应归于指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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