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自信的王医生,最近抑郁了。原因是,他卷入了一场医疗纠纷。
患者是一个外伤肝破裂的患者,下手术台后不久就心跳停了。仅仅50多岁的年纪,家属当然不干,愤然把医院告了。但是,医院却定性为麻醉意外。对外声称“麻醉药过敏”。
尽管麻醉药过敏不属于“过失”,甚至不会有任何处罚,但他觉得这就是替其他科室背锅了,科里其他同事也非常气愤。但院里不重视麻醉科,让大家无可奈何。
其实,背锅固然让人气愤,但无法救治患者才是他心里最大的痛。他最气愤的是,为什么不能早点开刀?!
据他说,进手术室之前已办理住院3个小时了。算上路上耽搁的时间,足足有将近4个小时!
入院的时候,虽然超声探查腹腔已经有不少的血,但血压还可以。心率快,说明患者的生命体征还在代偿阶段。
看过这个患者后,某科主任说:先输点血,稳定稳定再开刀。
这样的说辞,家属当然没有意见,甚至一般的医护人员也觉得有道理。
但是,这种道理在麻醉科这里很难讲得通。因为,随着出血量的增加、输血量的增加,必然形成“大换血”。这样的结果,凝血-血凝系统就会紊乱。其结果是,开刀过程会“哪儿、哪儿”都出血!
然而,麻醉科又不能主动要求外科快点手术,这就是王医生郁闷的地方。
进手术室的时候,一看输血记录2000毫升以及一大管子升压药,王医生隐隐感觉这个患者可能要出事。
结果不出所料:手术的时候,各种成分血一袋又一袋的输,各种升压药剂量不断加大,扩容、纠酸,能用的办法都用了。手术结束的时候,患者血压勉强维持在90多及格线就出去了。
患者回去了,但王医生的担心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增加。
第二天,不幸的消息还是来了。
更让他难受的是,家属随后就把医院告了。
明知道问题的原因,但医务科还煞有介事地问王医生各种麻药过敏的可能性。
想反驳,那就意味着得罪其他科室、甚至得罪院里。没办法,只能隐忍。
但,未能挽救患者生命的痛将永远埋在心里。
在这里,想问一下大家:你们有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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