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街道)总工会在工会组织中,处于工会工作的前沿,是工会工作的根基,是工会组织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是抓好工会工作落实、提高全区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的关键。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街道)总工会工作,根据《河北省县级工会工作规范》,结合实际,制定本规范。
建设组织 发展会员
(一)根据企业发展、职工就业特点,指导各行业、村(社区)建立工会组织,同步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采取多种组建形式,形成覆盖全辖区的工会组织网络。最大限度地把包括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在内的所有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二)乡(街道)总工会要达到三项标准:1、挂三牌,即工会委员会、工会办公室、工会活动室。2、建四档,即工会组织档案、工会会员档案、工会活动档案、工会文件档案。3、六有四上墙,即有工会委员会章、有工会财务专用章、有活动阵地(活动室)、有组织制度、有活动记录、有工会财务账;工会组织机制上墙、各项规章制度上墙、主要职责上墙、目标任务上墙。
(三)督促、帮助、指导辖区基层工会依法按时换届。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指导和帮助具备法人资格条件的基层工会,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四)指导村(社区)及各类企业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民主选举、配备好基层工会领导班子。
(五)积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和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和建设职工之家为载体,统揽工会各项工作。
二、围绕中心 促进发展
(六)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创建“职工先锋号”为载体,动员和组织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活动,为我区经济发展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七)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企业发挥职工作用的有效形式。关爱职工,引导职工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着眼,努力实现自身价值,创造性劳动,为社会创造财富,为个人获取利益,实现企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双赢”。
(八)积极支持和推动企业改革。教育引导职工关心企业改革、支持企业改革、投身企业改革,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会作用。
(九)弘扬劳模精神,充分发挥劳模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形成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崇尚劳模、争当劳模的社会氛围。
三、履行职责 切实维权
(十)建立和完善本级和基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帮助、指导基层工会与企业依法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
(十一)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河北省厂务公开条例》。指导不同企业从实际出发,确定本企业厂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每年对企、事业单位实行厂务公开、召开职代会情况进行检查;切实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十二)认真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加强企业工会职工安全监督组织和队伍建设,及时将易对职工造成危害的状况向行政提出负责、科学、规范的处理建议。
(十三)建立健全劳动矛盾争议调解组织和职工法律援助组织,参与劳动争议的预防和调解,及时化解劳动关系纠纷,公正有效地处理劳动争议。
(十四)完善职工信访制度。做到职工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有回音;排查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并及时上报。
四、扶贫帮困 排忧解难
(十五)建立健全困难(特困)职工档案,完善帮扶工作制度,加强帮扶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十六)加大帮扶工作力度。督促和协调政府部门落实好持证特困职工优惠待遇,发挥工会组织自身优势,积极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困难职工提供就业再就业援助、生活救助、医疗辅助、子女上学帮助等帮扶服务。
(十七)继续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做好重大节日期间“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人心”的走访慰问活动,把送钱送物和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送技能结合起来,帮助特困职工家庭从根本上摆脱贫困。
(十八)积极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帮助办理劳动争议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手续,为困难职工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利。
五、培训职工 提高素质
(十九)深入实施“职工素质工程”。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引导职工钻研新技术、掌握新技能,增强学习能力、竞争能力和创造能力,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六、强化自身 提高水平
(二十)乡(街道)总工会每届任期五年。特殊情况下,由乡(街道)总工会申请,经区总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但延期不得超过一年。乡(街道)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委会。乡(街道)总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并按期换届。
(二十一)配好配强领导班子。乡(街道)总工会主席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领导班子成员由乡(街道)党委和上级工会协商推荐,共同考察,经民主选举依法产生,选举结果报同级党委,并报区总工会审批、区委组织部备案。
(二十二)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
(二十三)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围绕重点工作,根据不同分工,制定考核目标,并根据业绩的优劣实行奖惩。
七、经济强会 增强实力
(二十四)加强工会经费的管理,认真落实税务代收经费的政策,提高工会经费收缴率。严格按比例、及时足额下拨工会经费,不得压解、截留和挪用。
(二十五)加强总工会财务管理,依法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管理工会经费,强化归口管理。工会经费重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工作。
(二十六)加强经费审查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机制,凡与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相关的经济事项,必须接受工会经审组织的审查监督。
八、协商各方 争取支持
(二十七)积极争取乡(街道)党(工)委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建立定期向乡(街道)党(工)委汇报工会工作的制度,推动乡(街道)党(工)委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十八)建立和完善与乡(街道)行政的联席会议制度。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反映工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
(二十九)加强新闻报道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扩大工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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