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9月共和国军队实行军衔制,共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十人。在军队实行授衔授勋的同时,军队薪金制已与55年1月开始实行。各级军官开始按照各自的军队级别领取薪金。授予元帅军衔的绝大多数也按照薪金标准与军队级别领取薪金。根据55年军队干部薪金标准,军人的薪金由两部分组成,一为级别薪金,另一为军龄补助金,入伍超过25周年以上的,军龄补助金为级别薪金的30%。
1955年1月中旬,军委座谈会召开,框定了元帅人选,在军队实行薪金制时,中央军委在军队级别中取消了军委委员级,将原军委委员级改称大军区级,而将原来的大军区司令员政委级与原军委主席副主席级合并为一个级别,统一为军委主席副主席级,这样原评定为大军区司令员政委级的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七人的军队级别与原级别为军委主席副主席级的朱德、彭德怀、林彪三人的军队级别均合并为一个级别,按照薪金标准,统一领取元帅薪金。
根据中央规定,元帅的军队级别为军委主席副主席级,仿效行政三级,享受政治局委员待遇,元帅的级别薪金为450元,军龄补助金为135元(450×30%),元帅薪金合计为585元。因十元帅的军队级别相同,军龄均在25周年以上,按军队薪金标准,十元帅的薪金应该统一领取585元的标准,但事实上十元帅中只有七人领取了元帅薪金,而另有三人则未执行元帅薪金标准,他们按照地方评定的行政级别领取地方工资,三人分别为:国家副主席朱德元帅与两位国务院副总理贺龙元帅,陈毅元帅。
首先也说一下朱老总,52年军队评级时朱老总与毛主席确定为军队的最高级别,但朱老总并未执行军队标准,他实际上按地方评定的行政一级领取津贴费。55年1月军队开始实行薪金制时,朱老总并未执行军队薪金标准,仍按地方级别领取包干费,55年7月原实行供给制的国家机关干部统一执行工资标准,朱老总开始按行政一级领取工资,他的级别工资为560元,加上地方物价津贴16%,朱德元帅的工资为649.6元,要高出元帅薪金。
国务院副总理贺龙与陈毅在52年因分任西南,华东军区司令员,二人在军队按军队级领取部队津贴,54年9月二人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二人以工作重心已转移到政府,军队实际上为兼职为由,将级别套改为行政三级,并按行政三级标准执行地方包干费。55年1月军队实行薪金制时,贺陈两位老总执行地方行政三级标准,未按元帅级别领取元帅薪金,并与55午7月按副总理标准领取工资,二人的级别工资为440元,加上地区物价津贴72.4元,合计为512.4元,比元帅薪金要少70多元。
55年授衔十位元帅在薪金上同级并不同薪金,其主要原因是有的元帅因工作重心的不同引发了军地级别收入的不同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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