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给我安排小姐,不来的话她自己代替小姐,怎么会是强奸呢?”男子陈某去嘉兴出差,当地的朋友好酒好肉招待了他,酒后一群人感觉不尽兴,还去了KTV。为了助兴,还喊了几个公主,陈某钟意其中一个姑娘,让经理杨某安排她晚上跟自己睡觉,没想睡到了监狱里!
午夜时分,灯红酒绿,陈某意乱情迷。在酒精的作用下,他想要带自己喜欢的女子走。于是就把自己的想法跟经理杨某说了。杨某说没有问题,只要你钱到位,保证晚上让你玩得尽心。说完,杨某就安排人去开了个房间,还把房间号告诉陈某,让陈某先去房间等候。
陈某直夸杨某会办事,就先行去了房间。可他在房间等了半天,约好的女子却迟迟没有上门。于是,等不及的陈某就打电话给杨某,问她到底咋回事?杨某说,别心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保证陈某想要的女子在30分钟内到达房间。如果没来,自己愿意代替她。
见杨某说得这么肯定,陈某又相信了她。可是转眼半小时又过去了,看到自己又被放了鸽子,陈某气不打一处来,打电话责骂了杨某一通。杨某不停道歉,可陈某要求杨某来房间当面道歉,说电话里没诚意。后来,杨某在陈某的要求下,来到陈某的房间,向陈某解释自己一直在联系女子,但是对方手机关机了,联系不上。
陈某听后,觉得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加上杨某说过女子不来,她来代替的话,就提出让杨某代替女子。可是杨某不愿意,但陈某还是霸王硬上弓,强行和杨某睡了。事后,陈某当场给杨某转了1万元,说其中6000多元是当晚KTV的费用,剩下的3000多元是给杨某个人的服务费。
杨某哭着离开了房间,越想越委屈,把陈某多给的3000多元转了回去,并且报案。后来,陈某被警方抓获,被认定构成强奸罪。(来源:浙江嘉兴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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