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如果没有订立遗嘱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分配遗产,而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而兄弟姐妹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只要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在,第二顺位继承人就不享有继承权。因此,他们的房子应当由其子女继承,而其兄地姐妹不能继承。
当然,凡事不能绝对,我最近就遇到一起真实案件,被继承人的房子由其子女和兄弟共同继承。一对夫妻再婚,女方有两个已经成年的子女,男方没有子女,但有两个兄弟。他们婚后买了一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于前几年去世,男方也于今年去世,问这套房产如何继承?
首先,这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去世时这套房产的一半份额属于她的遗产,由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即男方)与两个子女平均分配。也就是说,男方享有这套房产的1/2+1/6=2/3,女方两个子女各自享有1/2×1/3=1/6。
男方死后其遗产如何分配呢?问题的关键是他的继子(即女方的两个子女)是否是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他和女方再婚时,他的继子(即女方的两个子女)已经成年,他们并未形成扶养关系,因此继子并非是他的法定继承人。也就是说,男方并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他的遗产应当由其第二顺位继承人(两个兄弟)平均分配。也就是说,男子的两个兄弟分别享有这套房产的2/3×1/2=1/3。
综上所述,最终这套房产由男子的两个继子和两个兄弟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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