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磊
导读
苏轼,这位在北宋书法界独树一帜的大家,他的作品和思想都具有显著的个人特点。他对书法的见解独树一帜,特别强调作者的内在体验和主观情感的投入,同时也强烈提倡创作的自由,这种精神在他的诗句“我书意造本无法”中有所显现。这种理念以人性和情感为主导,旨在激发创作者的创新思维和灵感。
他在书法创作上深受颜真卿“变法出新意”理论的启示,尽管他尊重前人书法,根植传统,但并没有满足于简单地复制他们的风格。反之,他更倾向于“取其意气所到”,得其意思所在,在延续传统与创新的同时找到一种平衡。他追求的,不仅仅是通过书法作品表达自己的内心情感,同时也在创作过程中创立了自己的“法”,即他所称的“我法”。
此外,他更进一步,强调自然的原则。这是对真实的渴望,也是他坚守非功利创作心态的体现。他不愿意自己的作品受到形式的束缚,更强调灵感的运用,任何微妙的感动都能立即转化为创作的动力,无论形式和内容如何变化,他都能自如地表达,不受形式的限制。
这种以情感为主导的书法风格,如他所说的“观之熟矣,大略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这便是苏轼书法的独特吸引力,如同流水般自由流动,始终保持着与自然的紧密联接。
苏轼的书法观点是独具匠心和深度的。他强调情感的释放,支持创作的自由,追求真实,尊崇灵感,这些都在他的书法作品中得到了全面的展现。他的书法艺术,不仅有着鲜明的个人风格,更是北宋书法艺术中的一颗闪耀的瑰宝。